重庆老警察被指曾牵涉文强案:戴脚镣坐老虎凳

2012-12-13 09:56:02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南都记者 寥馨

  当57岁的周文召(化名)蜷坐在沙发上讲述过去3年的遭遇时,深灰的面容与其愁苦的表情交缠在一起,让人很难相信他是一名从警超过30年的警察。当他站起身,左腿明显比右腿纤细羸弱,以致走起路来只能一瘸一拐,更凸显出与年龄并不相符的老迈。

  在重庆打黑行动中,周文召在2010年1月4日因“非法持有弹药罪”一审被判3年。同年5月28日,重庆一中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因在狱中唱红歌表现突出,周文召获减刑提前出狱。出狱后一直申诉至今。

  但他一直隐藏自己的故事,直到上月末,在打黑中被判刑的前律师李庄,接受重庆一中院关于其案件申诉的约谈后,周文召才决定曝光自己的遭遇,让外界了解重庆打黑中从未公开的一面:各类“黑老大”受审入狱的同时,成百上千的重庆警察,也经历了过山车似的命运跌宕。

  据悉,目前重庆警方正在启动内部纠错和平反机制。12月11日,重庆市公安局政治部对此表示,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对于此事的确极为重视,目前正在研究相关方案,但还没制定出来。

  “双指”“明确告诉你,文强被我们抓了。你要把违法犯罪问题向组织交代清楚,然后检举文强。

  2009年重庆打黑开始,那年周文召正好从警30年,从一名退伍军人到重庆公安局缉毒总队毒品鉴定中心主任(正处级),一路过来平淡不惊。

  2009年8月7日晚上9时,意外不期而至。正在家中看电视的周文召,接到了总队政委电话,大意是查获了一个大的贩毒案件,“需要过来处理一下”。

  他略感纳闷,毒品鉴定中心一直有人值班,按说这样的案件他不必到场。赶到政委办公室后,发现政委对面坐着一名陌生人,“也没太在意,就跟政委聊起天来”。大约过了两个小时,政委除了打过几通“怎么还没过来”的电话,并未谈及“那个大贩毒案件”。

  时间已经接近午夜,七八个人走了进来。周文召称,此时政委起身,指着办公桌对面的陌生人介绍,“这是市局纪委的领导”。陌生人站了起来,按例核对身份后,对他宣布:我代表立军局长以及市局党委,对你采取“双指”措施。

  周文召大感意外,向对方索取文书,遭拒。

  这一情节,重庆市公安局“091”专案组在2009年10月10日曾出具说明。“关于周文召私藏弹药一案来源的情况说明”中指出,8月7日,重庆市公安局“091”专案组按市局指示对周文召采取“双指”措施,承办人为“柴超”,但并未提及“双指”原因。

  “091”专案组在重庆打黑中可谓赫赫有名,意取“2009年第一要案”,即是针对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曾做过16年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的文强一案,后又侦办一系列打黑大案要案,主要打击保护伞及政府官员。专案组组长郭维国,为时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的得力干将,后因涉王案被判11年有期徒刑。

  2009年8月7日为“091”专案组正式成立之日,也是文强被采取“双规”措施第二天。周文召一案由其侦办,意义不言而喻。但实际上,就南都记者调查所知,后来自感遭遇不公的警察,均有类似遭遇,最开始都是被诸如“091”、“618”、“730”这样因打黑成立并以打黑出名的专案组所查,但最终获刑却与最初“涉黑”指控大相径庭。

  在收缴随身物品并搜查完办公室之后,周文召被办案人员带回了家。路上,周文召按照办案人员的要求通知远在綦江的妻子张梅(化名)回家,他称,电话里妻子有些不安:老公,你有啥子事没得?

  差不多在2009年8月8日凌晨1点钟,一行人来到周文召位于重庆江北区的家中。专案组在询问张梅差不多一个小时后,周文召被带出家门,再次上了车。

  “去哪?”

  “到外地”。

  临走时,周文召回望妻子,“过几天就回来”。但夫妻再次团聚,已是两年零7个月之后。这正是张梅的刑期,罪名是“私刻公章与伪证罪”。

  实际上,周文召前脚被带走,“很多人又涌了进来”。张梅回忆,当时办案人员要房屋的结构图,她未给,并要对方出示搜查证,对方答:这个你不要管。当晚办案人员对其家进行了详细搜查,很多物品被扣押。

  当日凌晨2点过,张梅也被带走,“当时也不知在哪,有四五个人看守”。

  这时周文召已经随车在成渝高速永川大安站下道,拐进老成渝公路原“大安收费站”。展现在他面前的是一个戒备森严、灯火通明的阵势,在一横幅白纸上,有“永川区第二看守所第二监区”字样。周文召被带到一栋旧楼的二楼,另外的人接管了他。

  据周文召了解,重庆指定的“双指”地点为江北区的石子山上,“这是个私设的场所”。在重新获得自由后,周文召重返这里,从其拍摄的照片可见,这里早已人去楼空,只有墙上残留的“罪名分类表”的“受贿罪、诈骗罪、行贿罪”字样。

  部分亲历者和警方人士透露,重庆打黑时类似这种场所有24个之多,著名的铁山坪、沙坪坝榕湖宾馆等都属此列。这些场所的出现,主要是当时抓人太多,人满为患,被迫陆续启用一些新的场所,之后发展成为各个专案组的“外讯基地”。

  上述一切在重庆官方的文件中均无从查证。在重庆市公安局“091”专案组2009年10月10日出具的“抓获经过”中,只载有“2009年8月11日22时许,重庆市‘091’专案组侦查员王世平、李彦对犯罪嫌疑人周文召执行拘传至永川市公安局接受审查”。

  在周文召的记忆中,8月8日凌晨被带到“永川区第二看守所第二监区”后,当晚开始便有24名武警轮班看守,两人一班、“两小时一班”。第一天晚上在破凳子上一夜无眠后,第二天中午,武警送来了折叠床与军用被褥。此后3天,直至“8月11日晚”,一直无人问津。

  张梅此时的经历则悲惨得多。她回忆,被带走后,由于身患甲状腺癌,8月8日白天病情发作,全身抽搐,吃不下饭。到了晚上,被押到特别审讯室,坐上“老虎凳”,戴了脚镣手铐。

  “知道文强被抓了么?”

  “不知道。”

  “文强已经被抓了,不要靠这棵大树了。”

  此后,问题便一直围绕与文强相关的经济问题展开,而是否帮“文强藏东西以及检举文强”则成为问话的重点。从“8月11日晚”开始,周文召也开始了与妻子类似的经历。周文召称,当晚12点左右,七八个人涌了进来,为首正是郭维国。

  “知道文强被抓没?”

  “不知道。”

  “明确告诉你,文强被我们抓了。通过这几天考虑,你要把违法犯罪问题向组织交代清楚,然后检举文强。明确告诉你,抓你是因为你站错队,交错友,跟错人!”

  ……

  查阅周文召以及张梅的案卷,并无记载上述内容的笔录存在。对此,周文召与张梅认为,“从一开始,抓我们的主要目的就是突破文强,我们最终获罪都与文强无关,这样的内容当然不会出现在笔录里。”

  “外训”周文召称,在14天的审讯生活结束时,下肢已经浮肿得根本站不起来,尾椎处皮肉已溃烂撕裂,疼痛难忍。

  周家与文强两家关系交好,在重庆市公安局尽人皆知,文强儿子至今仍称周文召夫妇为干爸干妈。周文召对此也并不回避。

  所以,当文强在2009年8月6日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周文召也曾想过自己迟早要接受调查,只是没想到会有后来的遭遇。

  周文召称他遭到了刑讯逼供。这也是不少重庆打黑亲历者对办案机关的共同指控。此前有媒体报道,在樊奇航死刑复核程序进行过程中,朱明勇律师拍摄的会见录像显示,樊奇航“曾被铐上手铐吊起来脚尖点地,十多天不让睡觉。铐得太久,以至于手铐嵌进肉里,警察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取出来,我不堪折磨,曾两次撞墙自杀,咬下一截舌尖自残。”

  2009年10月15日,在被“外训”至榕湖宾馆后,周文召自认“厄运到来了”。他回忆,当时坐在不到0 .2平方米的特制铁椅上,被套上“又厚又臭”的黑头罩,双手上竖平端、双脚后撑,身体被重达六七斤的铁镣铐固定在椅子上,对面是高强度的炽光灯不分昼夜地照射。

  只见于影视剧中的这一幕,如今已是一场难醒的噩梦。“手脚分别铐在椅子上,两只手只能竖立平端于椅子和扶手之间的枷锁横档上,两只脚踝套扣上椅子前腿。”周文召说道。

  睡觉是不被允许的。“困的时候,审讯人员用随手抓到的东西敲头,甚至用背包带狠狠地勒住前胸向椅背靠,或用双手不停地摇你的头,不让睡,半夜冷时就将房间冷气调到最大,拼命吹”。周文召称,在14天的审讯生活结束时,下肢已经浮肿得根本站不起来,尾椎处皮肉已溃烂撕裂,疼痛难忍,“当时只想找个机会自残,真是生不如死”。

  吃饭也是要看审讯人员的心情。最开始每天只给一小碗方便面,再后来就是审讯人员吃剩的东西,即便如此,肉也是要被挑出来倒掉的,“只有青菜”。抽烟是一种奢望,哪怕是审讯人员抽剩的“烟屁股”。实在忍不住,“就跟审讯人员说抽根烟,可以理清下思路,也好交代些问题”。

  忆及此处,周文召双眼含泪,长时间哽咽不语。

  针对以上说法,一名在打黑中功勋卓著的专案组成员表示,就细枝末节而言,刑讯逼供也好,不该获罪而被司法审判的也罢,都是存在的,“但不是大面积”,“审讯是一门艺术,暴力逼供是最低级的,为人所不齿。打黑主流毕竟是好的,老百姓是拥护的”。

  不过,多名警方内部人士透露,2009年9月4日,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彭长健涉嫌充当黑社会保护伞,被专案组从市公安局会议现场带走时,王立军一脚踹向彭的膝盖将其踹倒在地,彭爬起来时,王挥掌劈向彭的天灵盖,彭长健当场小便失禁。

  因为患有癌症,张梅需要每天打止痛针,医生也不建议提讯。张梅因此没有受到“外训”待遇,但坐“老虎凳”是难免的。所谓“老虎凳”,此前系监狱系统为极度危险或情绪不稳定的罪犯准备的临时看护用具,重庆有大概120台左右。

  “其间不准上厕所,我走不动,也不准扶,只能走几步蹲下来”,张梅称,“每天提讯,轮番轰炸,有时就用轮椅推出去”。看守的警察看不过去,会偷偷给她东西吃,也会给些葡萄糖水,“之前还有管教干警给我写了一封信,说无论你在何方,有一群警察默默为你祝福。”

  获罪周文召一家共计6人被抓,其中5人分判10个月至3年有期徒刑。

  专案组一直要周文召承认“与文强结伙作案”。被拒后,专案组于当年11月7日再次将张海泉从看守所接到“基地”,“又是3天3夜的轮流审讯,其间不给吃喝”。“你认一个5000元的,不论是行贿还是受贿,我们都好交差”。

  周文召没有认罪,最终以私藏弹药罪被判入狱。

  私藏子弹101发,是周文召获罪3年的最终依据。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9)沙法刑初字第883号】认定,2009年8月8日,重庆市公安局民警在被告人周文召居住地搜查时,从二楼主卧室床头柜抽屉内查获“六四式”手枪101发,“……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持有弹药罪,且情节严重”。

  重庆市公安局“091”专案组出具的“抓获经过”显示,专案组是在2009年“8月8日16时许”在对周文召家中进行搜查时,发现“周文召非法持有弹药”,“091”专案组立即指派沙坪坝区公安局立案侦查。

  但周文召表示,第一份刑拘通知书上的罪名是“结伙作案”,后来又陆续更改为“涉黑、涉恶、包庇纵容黑社会、巨额财产来历不明、受贿以及贩卖毒品”,但都无疾而终。从周文召卷宗法律文书上看,侦查此案一直是“091”专案组警察,“涉黑”较为符合当时背景。

  关于私藏弹药,周文召自称其从被提讯时便主动向专案组说明,而且之前已多次向原单位报知并要上交。在“2009年8月11日22时至2009年8月12日2时”的笔录中,在被问及“还有什么需要跟我们说的”时,周文召提及“家里可能还有一些子弹”。

  这份笔录并不长,主要是围绕子弹展开。笔录中,周文召解释,子弹为20多年前组织派出所干警打靶时剩余,后因工作调动及多次搬家,最终被放置家中。2009年春节发现后,即向单位主管枪支弹药领导徐萍说明,7月份再次说明,后因工作耽搁一直未上交,直至被抓。

  在证人证言中,重庆市公安局缉毒总队综合科科长徐萍证实,“好像有人在我们检查组外面说‘我屋头有几盒子弹,看什么时候我把它交回来’”。在这份证言中,徐萍称不记得具体是谁说过此话。出狱后,周文召就此询问过徐萍,得到的回答是,“那个时候我怎么敢说呦。”

  重庆市公安局相关文件证实,周文召所持的持枪证为2003年4月20日,至今仍有效。在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中,也再次确定此信息。周文召的辩护律师古富国认为,作为一名现职的、具有合法持有枪弹权利的警察,周文召对于子弹既无故意隐藏,也非拒不交出,最多只是一般违反枪支管理的行为,不构成非法持有弹药罪。

  周文召随后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诉。2010年5月28日,重庆一中院裁定认为“丧失配备枪支弹药事实错误,应予纠正”,但裁定结论仍为“定罪准确,量刑合理,维持原判”。

  2009年11月4日,重庆沙坪坝区公安局以张梅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公司印章罪、帮助毁灭证据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报送沙坪坝区检察院,检察院最终以“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公司印章罪、伪证罪”向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沙坪坝区法院一审【(2009)沙刑法初字第886号】判决张梅有期徒刑两年零9个月。

  2010年4月26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10)渝一中法终字第58号】维持原判。周文召一家共计6人因此案被抓,其中5人分判10个月至3年有期徒刑,其儿子在被关押9个月后,最终以“不起诉”获得自由。

  群像数字显示,重庆打黑中共有502名公检法干部涉嫌充当“黑社会”保护伞被调查。

  周文召的遭遇并非孤例。

  2009年10月9日,48岁的唐农因“涉嫌包庇毒品犯罪分子”被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分局刑事拘留,随后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成为重庆市公安局当年打黑行动中又一落马的正处级警官,在经过13个月的审讯羁押后,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以徇私枉法罪判处唐农两年徒刑。

  公开报道显示,2009年5月重庆警方破获的一起制毒案,罗力任专案组组长、唐农为副组长。当年7月9日,毒品加工厂开办者谭立仁归案。

  检察院起诉书称,审讯中,罗力给唐农使眼色后,唐农离开,站到了审讯室门口,罗力随后对谭立仁说,让你不跑你还乱跑,你只有自己“刚起”(什么都不说),大不了坐几个月牢,我后面想办法。离开时罗力对唐农称,不要把今天我对谭立仁说的话对外说,唐事后未向组织反映。

  此案在重庆公安系统内部广为流传,被戏称“一个眼神定案”,与李庄案异曲同工。“罗力是我的直接领导,又是专案组组长,他让我离开审讯室,我只能服从命令离开”。12月5日,唐农称,当时根本不认识谭立仁,当时站在门外,罗力对他究竟说了什么,我根本无法知道,“当时的支队审讯室应该有录像,但我的律师去调取,他们说已经丢失”。

  唐农的辩护律师韦锋表示,唐农案完全是“口供定案”。“只有口供,没有任何物证,除了唐农、罗力的认罪口供,就是谭立仁专案组的民警口供,唐作为罗的直接下属肯定要服从命令,且对罗、谭之间的对话内容并不知情”。

  2010年底,“091”专案组曾通报媒体,文强伙同政法系统内亲信及黑恶团伙,造成政法系统窝案、串案,警方分管刑侦、治安、经侦、禁毒等警种的10名负责人,成为以文强为首的黑恶团伙保护伞,近400名干警涉嫌违法违纪,均被查处。

  42岁的曹可(化名)原为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分局副局长,曾担任市局办公室副主任,2010年7月9日突然被专案组蒙面带到北部新区大竹林“打黑基地”实施“双指”。曹可称,当时在“打黑基地”专案组成员讲,要打消顾虑、认清形势、看准政治方向,在大是大非面前不含糊,要主动揭发原市局和其他处(总队)领导的问题,要交待其他公安局副局长乃至办公室人员是如何故意与立军局长对立的。

  关押半年后,曹可于12月22日被宣布逮捕,送到市第二看守所,2011年6月被渝北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3年。

  曹可透露,与他同时在市公安局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的3名同志均遭专案组羁押,秘书科副科长辛建威3月被带走关押在“打黑基地”300多天,冉允强5月、吴沁林6月、苗禾7月,均被不同程度遭判刑,被双开,而市局办公室原主任周穷被以“充当黑社会保护伞”获刑20年。

  数字显示,重庆打黑中共有502名公检法干部涉嫌充当“黑社会”保护伞被调查,一些厅级区县公安分局负责人落马,20多名处级以上干部落马。

  2009年3月,刚出任公安局局长的王立军在全市公安工作的一次视频会议上称,重庆公安系统的“黑社会”应该占16%-17%。据介绍,王立军要求每个分局、处室、支队、科所每月都要报打黑线索,每个专案组有指标,有评比,“凡打黑不力者,一票否决”。为鼓励打黑,王立军规定打掉一个黑社会团伙加50分,侦办一个其他刑事案只加两分。

  纠错2012年8月10日,周文召的申诉获得听证开庭。这是迄今为止已知的唯一获得受理的申诉案件。

  因被判刑而申诉鸣冤警官并非周文召与唐农两人,来自重庆市公安局内部消息,目前已经接到20多份原处级以上警官关于“遭遇刑讯逼供,形成冤假错案”的申诉材料,普通民警和科所长级别的申诉近百份。

  来自重庆市公安局资料显示,2010年至2011年两年间,市局政治部就下发关于干部任免的文件121份,1131(人次)处局级干部被任免,平均每月有47.5%(人次)被任免。根据王立军指令,还有基层6372(人次)科所队长被任免,占全局科所长总数的99.8%。

  “在王立军全面主持市局工作的3年中,第一年被处理的民警900多人,第二年为2900多人,第三年为1800多人,这些民警中有的被行政撤职、降职、劳教、双指,还有被判刑”。该负责人称,尽管其中有文强、彭长健等确实违法犯罪的警察,但在高压的打黑态势下,无疑存在一些冤假错案和被无辜打击处分的警察,“一些缺乏证据证明违法违纪的,已经恢复了职位。”

  据介绍,王立军落马后,重庆市委政法委原主要负责人在一次会议上说,打黑专案组在办案中存有问题的,要主动交待,不要等到组织彻查,那样就被动了。同时,该负责人称,目前重庆警方正在启动内部纠错和平反机制,该项工作由新局长上任以来开展,共设立3个工作组,抽调了20多名民警,由一名副厅级副巡视员牵头,主要是处理对王立军任内遭遇不公正对待警察的来访来函,进行专案调研与约谈当事人。

  12月11日,重庆市公安局政治部对此表示,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对于此事的确极为重视,目前正在研究相关方案,但没有制定出来。同时来自警方内部的信息显示,一些在王立军治下机构改革中被调整岗位的警察的确已经恢复原职,“区县上来的没有动,但从市直机关下去区县的很多已经回来了。”

  曾做过王立军秘书的辛建威称,新任局长曾在一次警察平反工作会议上,用“润物无声、踏雪无痕”八字来形容此项工作。

  “市局领导的指导意见是,被劳教、撤职、降职与行政纪律处分的警察,视其申诉进行内部处理,确实遭遇不公的进行平反,撤销处分并恢复公职和待遇,对于被判刑的,不管实刑还是缓刑,要将所有申诉资料转交法院,走司法程序”。该负责人称,至今已内部纠错5个批次,但只占申诉者的1/3。

  不过,重庆警方内部也有人士指出,这种纠错必须慎之又慎,“要防止浑水摸鱼现象”。他指出,在机构改革中调整岗位的警察,有些的确能力不济,而从区县竞争上岗的警察,也不乏精英,“纠错必须厘清源头,区别对待。”

  2012年8月10日,周文召的申诉获得听证开庭。这是迄今为止已知的唯一获得受理的申诉案件。对于结果,周文召看得很淡,57岁的年龄已是职业生涯的暮期,过去3年的遭遇也几乎耗尽了他对这份职业最后的热情。他仍保留着一套警服,闲暇的时候,会拿出来看一看,“不知是否还有机会再穿上它”。 

责任编辑:

关于 重庆 警察 牵涉

互联网违法不良信息举报 意见反馈 新闻地图 旧版回顾
网站简介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新乡日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大河新乡网版权所有
©1997-2022 河南致晟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