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民间融资管理条例》(草案)已起草完毕
■本报记者 左永刚
11月18日,本报记者独家获悉,因温州金融改革而立项,涉及民间借贷、民间融资服务、民间融资组织等多方面温州金融改革内容的《浙江省温州民间融资管理条例》(草案)已经完成。
《浙江省温州民间融资管理条例》编制项目负责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李有星向记者透露,《浙江省温州民间融资管理条例》(草案)共9章117条,涉及总则、民间借贷、私募融资、民间融资组织、民间融资服务、民间融资行业协会、民间融资监督与检查、法律责任、附则。
目前,温州的金融改革正稳步推进,如成立了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金融超市等工作已经在温州市地区展开。此前,李有星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独家采访时表示,《浙江省温州民间融资管理条例》(草案)更加侧重于对于民间融资的管理与促进。
与此同时,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已经于近日召开2013年立法计划项目《浙江省温州民间融资管理条例》立法论证会。据介绍,按照立法的制度规定,只有列入2013年度立法一类计划项目,才可以提交省人大会议讨论投票表决和通过。
据李有星介绍,在听取汇报和说明后,浙江省相关负责人指出,《浙江省温州民间融资管理条例》的立法有必要性、可行性、可立法性、重要性和迫切性,温州金融综合改革是大事,金融体制改革光靠规章不够,成功的地方人大立法对经济发展有利、对金融体制改革有利、对全国的影响重大。温州金融综合改革在全国实践先行、已经有基础,立法也应当先行,立法可以将实践中先行经验、突出要解决的问题、比较现实可操作的总结出来。
“由于民间融资方面立法非常复杂、敏感,要投入精力、保证立法质量,同时还要多请示全国人大、‘一行三会’等国家有关机关,取得支持。”论证会上浙江省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