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新乡网讯 (记者 丁艳冰) 11月15日,记者从市招办了解到,2013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提前单独招生报名工作从本月19日开始,被高校提前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名单必须在校内显要位置张榜公示两周以上。
据了解,执行提前单独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必须是经教育部批准,并在我省安排有招收职教师资、盲聋哑残疾生、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计划的学校。职教师资招生对象为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属的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和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下属的河南省财经学校、河南省商务学校、河南省工业科技学校、洛阳经济学校、驻马店财经学校等中专应届毕业生;盲聋哑残疾生招生对象为具有省残联确认的盲聋哑残疾证的考生,不包括四肢残疾等其他残疾;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参加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要按照普通高考报名的有关要求履行报名手续,报名时间为2012年11月19日9:00至2012年12月14日17:00,报名办法、信息采集与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相同。报名时,只缴报名费和信息采集费,不缴纳考试费。如要兼报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还须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的报名。
有关高校、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推荐考生参加普通高校提前单独招生考试人选时,要做到招生计划公开、推荐人选公开、录取名单公开。被高校提前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名单必须在校内显要位置张榜公示两周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