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新乡网讯 (记者 张延) 10月11日,记者从市城管指挥中心获悉,今后,在城市管理单项工作中如果连续出现排序末位的情况,责任单位将会受到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的处理,分管领导将受到停职检查直至免职处理。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不断强化责任意识,着力解决城市管理顽症,切实健全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日前,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单项工作奖惩的实施意见》。该意见加大了对城市管理单项工作考核暨颁发流动红旗和整改黑旗单位的奖惩措施。
城市管理单项工作考核范围包括:市区清扫保洁、公厕管理、集贸市场管理、公安派出所履行城市管理职能以及在今后工作中需要增加的城市管理单项工作。每月单项工作考核排序第一且得分高于90分(含)的单位,颁发流动红旗;排序末位且得分低于80分(不含)的单位发整改黑旗。
年度连续2次或累计4次获得流动红旗的单位,给予单位及其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通报表扬;连续3次以上或累计5次以上获得流动红旗的单位,给予单位及其行政正职通报表扬,给予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分别记嘉奖一次,并在年度考核中给予单位排序提升一个位次。年度连续两次或累计4次领取整改黑旗的单位,给予单位黄牌警告,责令其行政正职作出书面检查,给予分管领导通报批评;连续3次以上或累计5次以上领取整改黑旗的单位,给予单位扣减目标考核分值,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处理,给予其行政正职通报批评直至停职检查,分管领导停职检查直至免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