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新扩改”楼须安太阳能热水系统

2012-10-11 09:02:27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大河新乡网讯 (记者 陈卓) 10月10日上午,记者从全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和绿色建筑推广工作动员大会上获悉,为深入推进建筑节能工作,进一步降低建筑能耗,我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强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

  据了解,我市具有较为丰富的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对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提升人民群众居住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是一项惠及百姓的民生工程。一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不断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力度,并于不久前喜获“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荣誉称号,并获得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7000万元。

  我市要求,自2012年10月1日起,市、县、乡三级规划区内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住宅(含商住楼)项目,包括12层以上高层建筑,必须全部同步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所有设置热水系统的公共建筑(各类学生宿舍、宾馆、酒店等),必须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同时,各类公建项目(包括政府投资项目、各类医院、学校、高校,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新建、改建、改造各类项目)必须同步设计安装地源热泵技术应用系统;对于因地质条件确实不能安装的项目,需经市住建委组织的行业专家评估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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