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新乡网讯 (记者 申长明) 8月30日,本报以《人民公园西大门外 慢车道成了收费“停车场”》为题,报道了在我市部分慢车道上,有人利用慢车道上的停车位来收费。文章刊发后,引起了很多市民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关注,有市民给本报来电称,除了文章提到的地方外,我市还有其他路段也有人在慢车道的停车位上收费,这些收费停车场的主管部门也表示,他们决定收回这些慢车道停车场收费的票据和证件,杜绝此类收费现象的再次发生。
9月4日上午,根据群众的反映,记者来到了平原路与劳动街十字路口东北角,在这里记者看到,慢车道停车位旁边立着一个印有停车收费的牌子,对于收费的标准却没有任何标注,记者就停车收费一事询问旁边一名正在收费的男子。面对记者的问题,该男子笑着说:“这事我不清楚,我一来就是这样的。”
随后记者又来到了平原路与和平大道向西200米路南慢车道上的一个停车点,看到一名胸前挂有工作证的女子正在收取停车费,当记者问其在这里停车收费是否合适时,这名女子称,她们收费是经过有关部门同意已经办理了相关手续的,随后,她还当场向记者展示了身上佩戴的工作证和收费票据。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来到了那些收费员所称的管理部门——市公安局东街分局。该分局负责车辆管理的边(音)所长表示,这些收费点人员是市政部门为了车辆的安全和管理招录的,他们只是负责这些停车场人员的具体管理,并给其出具相关的票据,现在既然群众提出意见,他们将会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争取让群众满意。
9月4日下午4时许,边所长给记者打来电话称,他们当天下午已经把辖区内所有慢车道收费点的工作人员召集过去开会,责令他们不再收取停车费,并收回了所有收费的相关证件和票据,同时也希望市民监督,如果发现还有收费现象,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