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新乡网讯(记者 张世彬 焦耀) 7月20日,朗公庙镇朗中街第四村民小组和第七村民小组的村民致电本报反映,属于他们的40亩土地刚被法院判还,这块土地东边和南边的围墙却被人强行推翻,围墙周边所种树木...
大河新乡网讯 (记者 张世彬 焦耀) 7月20日,朗公庙镇朗中街第四村民小组和第七村民小组的村民致电本报反映,属于他们的40亩土地刚被法院判还,这块土地东边和南边的围墙却被人强行推翻,围墙周边所种树木也被砍伐了59棵。
朗公庙镇朗中街第四村民小组的王清堂说,他们小组和第七村民小组在107国道与新原路交叉口处向北200米有40亩集体土地,一直由第四、第七村民小组村民耕种。王清堂说,1992年,他们小组和第七小组在乡政府的协调下将40余亩土地租赁给第三方,收取租赁费用。后来他们发现,这些土地被变更了用地性质,不再属于他们,于是在2011年4月将新乡县国土资源局和新乡县人民政府告上法庭。王清堂说,通过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理,他们最终要回了属于自己的土地,确认新乡县国土资源局和新乡县人民政府实施的土地征收行为违法。
王清堂告诉记者,没有想到的是,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书刚拿到手,这块土地的周边围墙和树木却遭“毒手”。王清堂说,7月17日晚9时许,他得知这个地块周边的围墙被人强行推翻,连忙带着其他村民赶到现场,发现邻近新原路的几十米围墙全部被推翻,于是,他立即拨打电话报警。
7月18日早晨7时左右,王清堂等人带着相关材料赶到派出所,他们还没有来得及向民警反映有关情况,竟然被告知该地块周围的树被人砍伐。王清堂说,他们赶到现场时发现,100多人拉成了人墙,不让他们靠近,如果有谁靠近就打谁。王清堂说,当时,他们发现镇政府的领导都在现场,却不见他们出面协调。
记者找到朗公庙镇政府,希望能联系相关领导了解有关情况。镇办公室一名赵姓工作人员说,书记、镇长都在县里开会,记者可以找包村的王姓镇领导,他对此事比较了解。记者电话联系了王姓镇领导,得到的答复却是,他不负责协调此事,对事件也不太清楚。随后,记者给朗公庙镇办公室赵姓工作人员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希望能得到郎公庙镇政府方面的回复,但直到记者发稿时,记者始终没有接到朗公庙镇任何负责人的电话。
7月23日,记者辗转联系到将围墙推翻并将树木砍伐的朗公庙镇朗北街一家建筑公司,该公司王姓经理告诉记者,他们是通过县、乡两级政府招标拿到的工程,他们只是工程的承包方,工程的工期快到了,是县、乡两级政府催促他们干活的,至于怎样和村民协调,应该是乡镇政府的事情,他们只负责干活。
7月24日,记者再次联系朗公庙镇政府,希望能了解镇里对这件事的看法,朗公庙镇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转达了包村王姓领导的回复,镇领导认为,这块土地已经征收,补偿款也已经支付到位,因此可以正常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