谍战千年 (1)

2011-04-22 10:03:39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有了人类,就有了间谍这个职业。从部落、国家的利益来看,间谍是令人尊敬的职业。 陈伟明不是第一个从事这个职业的人,当然也不是最后一个。 发生在公元前13世纪的特洛伊木马故事,体现出古希腊间谍的高超智...


    大约在公元前1000年时,非利士人(也就是现在的巴勒斯坦人)和以色列人为争夺土地打得不可开交。


    以色列有一名叫做参孙的大力士,才20岁,有万夫不当之勇,让非利士人吃了不少苦头。然而,参孙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好色。他不顾族人的强烈反对,同身为非利士人的妓女娣莱拉打得火热。
参孙的“爱好”,让非利士人找到了消灭参孙的方法——收买娣莱拉做内线。在巨额赏金的诱惑下,娣莱拉的“国仇家恨”涌上心头,她拍胸脯让“组织”放心,坚决完成任务。


    经过百般曲折完成了任务的娣莱拉毁了参孙,以色列人在参孙的墓碑上写着:“他是一位真正的英雄,假如没有女人的话;但即使有了女人,他仍不失为一位民族英雄。”而巴勒斯坦人更是把娣莱拉这个本国历史上第一个女间谍,当成了心中的民族英雄。


    《大戴礼记·千乘》:“以中情出,小曰间,大曰谍。”意思是透露本方情报给对方情节轻微者叫间,情节严重者为谍。


    间谍的作用有多大,看看毛泽东对熊向晖“一人能顶几个师”的评价就知道了。正是因为有了熊向晖,1947年国民党“闪击延安”阴谋破了产;正是因为有了钱壮飞,顾顺章叛变给1927年的党中央带来的灭顶之灾才能被步步消解;正是因为有了“深喉”,中石化百余万买茅台的丑闻才得以曝光。


    作为职业,间谍依然有生命力,它充满挑战的生涯紧张、刺激,不仅需要超强能力和智慧,更需要绝对的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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