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新乡网讯(记者 贾智勇 实习生 崔雪霞)“5年前,我们可没敢想能住上这么好的房子。”家住平原路东段某小区的刘强环顾自己这套140平方米的大房子,又回想到自己这几年的“住房记忆”,感慨万千。 刘强...
家住辉县市化肥厂家属院的郭玉龙,在12月16日领到了首批廉租住房租赁补贴金1382元,由此拉开了辉县市2008年首批廉租住房补贴发放的序幕。
据了解,廉租住房保障制度是辉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是向全市人民群众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2008年为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覆盖面,辉县市将住房保障面积由2007年的人均10平方米提高到了16平方米,保障范围由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了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每平方米28.8元。
辉县市2008年首批租赁补贴发放的对象为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符合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250户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施了应保尽保,投入资金共21.4万元。
记者从辉县市房管局获悉,辉县市第二批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正在申报中,凡符合下列条件: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以上、人均住房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人均收入低于340元/月、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的住房困难家庭均可向单位工会或居住所在地居委会提出申请。
责任编辑:No.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