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自7月1日起施行。这是党的统一战线和民族工作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大举措。5月6日至8日,全国人大调研组来豫,围绕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并以多种方式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自2008年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以来,买世蕊经常深入到各族群众中调研走访,帮助他们解决急难愁盼,坚持为群众代言。每年全国两会闭幕后,她都要到各族群众中宣讲全国两会精神,把党的好声音传到田间地头、工厂车间、社区庭院、党政机关。作为少数民族全国人大代表,她特别关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事业,去年以来,提出《关于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议案》《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方面法律监督的议案》《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相关法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议案》《关于完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建议》等,被全国人大采纳。
买世蕊表示,作为基层全国人大代表,能够参加此次调研,深感荣幸、倍感责任重大。通过深入郑州、开封、洛阳三市街道社区、民族中学、高等院校、文博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公共文化空间和体育场馆调研,她深切感受到我省在着力打造“豫来豫亲”河南民族工作品牌、开展“同心圆·共发展”主题促进乡村振兴活动、在北京打造中华民族共同体体验馆河南体验区、加大力度宣传解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等方面,措施得力,成效突出。
“深入学习领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持续加大宣传力度,为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发挥好作用。”买世蕊表示,她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加倍努力履职,多提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高质量议案建议,争当民族团结进步的表率。 (梁中磊 凌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