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坚强党性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2026-06-09 15:25:16 来源: 大河网 评论:0 点击:  收藏

唐映月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体现,决定干事创业的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当前全党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以公私之辨把握党性根本、以为民造福践行初心使命,是锤炼坚强党性、树立正确政绩观的关键所在。

  一、“公”与“私”是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度

  “公”与“私”是衡量党员干部党性与作风的根本标尺。对于中国共产党人而言,“公”代表党和人民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价值内核;“私”指向个人利益和短期利益,是私心私欲的集中体现。马克思主义理论认为,无产阶级政党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决定了中国共产党人必须以“公”为核心价值取向。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是决定政绩观正误的总开关。而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就在于公心与私心的博弈——公心主导则党性坚强,私心作祟则党性弱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党性坚强的干部能够始终秉持公心,政绩观自然端正;而党性弱化的干部,容易被私心杂念裹挟,政绩观必然出现偏差。

  二、从“公”到“三个谁”是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追问

  搞清楚“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这一问题的答案,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厘清的首要问题。

  “我是谁”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身份定位,本质是坚守公心、当好人民公仆。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更不允许党员干部谋取个人私利。党的初心使命和根本宗旨决定了党员干部必须站稳为民立场,同时干部政绩属于党和人民事业,是集体奋斗的成果,绝非个人之功。唯有认清公仆身份、摆正自身位置,才能真正不计得失、为民奉献。

  “为了谁”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价值核心,关键是秉持公义、维护群众利益。正确的政绩观,其价值指向只能是人民。政绩的出发点是人民的需求,谋划工作、制定政策要始终站在人民立场,以群众急难愁盼为着力点,以群众满意度为重要依据。政绩落脚点是人民利益,党员干部干事创业不能只看“做了什么”,更要看“做成了什么”“群众得到了什么”。只有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才能创造出真正符合人民利益的政绩。

  “依靠谁”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支撑,核心是恪守公道、接受公众监督。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政绩的创造需依靠人民智慧和力量,谋划思路要贴近群众,政绩评判要由人民打分。“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群众对政绩好坏最有发言权。只有将群众的满意作为最高标准,才能确保政绩始终不偏不倚、守正为民。

  三、为民造福是正确政绩观的最终答案

  厘清公私边界、答好“三个谁”的追问,最终落脚在以务实举措践行为民造福使命。科学决策是确保为民造福方向不偏的前提。践行科学决策,需坚持调研先行、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决策负面清单,本质是将“以人民为中心”贯穿决策全过程,确保工作部署契合群众需求。决策落地见效,关键在于实干苦干,这是践行为民造福的核心环节。“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党员干部要树立“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胸怀,以钉钉子精神攻坚民生重点领域,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基层实干,方能彰显担当、践行群众路线。科学决策与实干苦干离不开制度的刚性保障,这是为民造福行稳致远的根本。仅靠个人自觉或运动式治理难以持久,唯有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才能让为民造福成为常态。各级党组织需改革政绩考核体系、建立民生承诺公开与群众评议制度,强化监督问责与容错纠错双向机制,使为民造福从软要求变为硬性约束,确保为民初心落地见效。

  【作者单位:汕头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文系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汕头大学研究基地2025年粤东思政研究项目(研究生重点项目)“循‘纵’觅迹——韩江纵队红色血脉的当代传承与数字化叙事”(编号:GDXZX5STUJD13)】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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