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视野下的政绩观建构与治理智慧

2026-01-23 10:50:09 来源: 新乡日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王定毅

  政绩观作为衡量执政者作为的价值标尺,始终贯穿于中华民族数千年的治理实践。从“民惟邦本”的治国理念到“功成不必在我”的政治境界,历史为我们提供了审视政绩内涵的独特视角。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仅是对历史智慧的传承,更是对时代要求的回应,需要在历史、现实与未来的交汇点上准确把握其深刻意蕴。

  一、历史镜鉴:传统治理中的政绩智慧与局限

  中国历代治国理政的实践积淀了丰富的政绩思想资源。儒家“为政以德”的理念将道德教化置于重要位置,形成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完整治理逻辑。这种思想体系下,执政者的政绩不仅体现在经济成就,更在于推行教化、培育良风美俗的社会文化建设。

  在具体施政层面,传统政绩观呈现出三个鲜明特征:一是重农务本的务实精神,将发展生产、轻徭薄赋作为基本要求;二是注重长远的历史意识,重视修史编志、传承经验;三是强调为民请命的责任担当,把造福一方作为最高追求。从西汉“文景之治”的休养生息,到盛唐时期完善科举、发展文教,再到宋明时期兴修水利、整顿吏治,历史上那些被称颂的治理成就,无不彰显着这些特征。

  然而,传统政绩观也受制于特定历史条件。在封建体制框架内,政绩评价往往服务于皇权巩固,民生改善的终极目的时常让位于统治需要。科举制度虽打破了门阀垄断,但逐渐滋生了“唯上是从”的弊端。这些历史局限性提醒我们,正确政绩观的确立需要有相应的制度保障和价值引领。

  二、时代演进:政绩内涵的现代转型与创新发展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铭记初心使命,在不同历史时期,不断丰富政绩观的内涵。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在实践中形成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延安时期的精兵简政、大生产运动等实践,开创了与人民群众紧密结合的新型政绩观。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治理实践使政绩标准从革命斗争转向国家建设。虽然经历了探索过程中的曲折,但奠定了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基础,为后来的发展创造了条件。这些实践深化了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改革开放开启了政绩观现代化转型的新阶段。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战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同时也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完善。

  进入新时代,政绩观在继承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实现新的升华:从“发展才是硬道理”到“高质量发展”的理念跃升,从单一经济指标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的综合评价,从注重短期成效到兼顾长远发展的战略思维。脱贫攻坚的伟大实践、生态文明建设的持续推进、科技创新的系统布局,都彰显着新时代政绩观的丰富内涵与实践价值。

  三、面向未来:正确政绩观的当代建构与实践要求

  历史的纵深与时代的呼唤共同指向正确政绩观的当代建构。从历史经验与现实需要出发,新时代正确政绩观的确立应当把握3个基本维度。

  在价值维度上,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政绩的评判权最终属于人民,要健全人民群众参与评价的机制,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根本标准。无论是经济发展还是社会建设,都要着眼于人的全面发展,着眼于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时间维度上,需要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担当。要处理好当前与长远、显绩与潜绩的辩证关系,对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生态保护等长期性工作保持战略定力。要建立健全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的科学考评机制,激励干部既做显功、也做潜功。

  在实践维度上,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政绩创造必须尊重客观规律,一切从实际出发。要完善调查研究制度,使各项决策建立在扎实的事实和数据基础之上;要健全科学决策机制,防止“拍脑袋”决策;要强化责任约束,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各级领导干部应树立起符合时代要求、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正确政绩观。唯有如此,才能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创造出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崭新业绩。

  (作者系中共深圳市委党校党史党建党性教研部教授)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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