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购新乡市市本级存量商品住房(含公寓)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征集公告
(2026年第一批)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收购存量商品房(含公寓)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决策部署。现向社会征集存量商品房(含公寓)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并就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本次征集项目范围及期限
(一)征集项目范围:本次收购区域原则上为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市域范围内(即红旗区、卫滨区、牧野区、凤泉区、高新区、经开区)的房源,以及生产生活等配套设施齐全的其他区域存量商品房。
(二)征集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3日。
二、收购单位及价格
(一)收购单位:新乡新投保障性住房有限公司、新乡国晟置业有限公司
(二)收购价格:由收购主体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依规协商确定公平合理收购价格。
三、收购房源要求
(一)原则上以楼栋为基本单位,整栋楼收购为主。
(二)公开征集存量商品房(含公寓):单套建筑面积以70(含)平方米以下为主。以整小区为单位收购的项目,可放宽面积限制。
四、报名所需材料
(一)填报《参与征集存量商品房(含公寓)信息表》
五、其他事项
(一)有意参与征集的房地产企业通过电子邮件发盖章扫描件。
(二)关于已报名参与2024年7月新乡市关于收购存量商品住房(含公寓)用作保障性住房征集(2024年第一批)、2025年3月新乡市关于收购存量商品住房(含公寓)用作保障性住房征集(2025年第一批)的未成功被收购的房地产企业,本次如有意向征集,须重新报名。
咨询电话:李先生 0373-2827560
邮箱:xxsgzfjsyk@163.com。
2026年2月28日
来源: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