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卓)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积极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推行“好房子”试点项目建设......日前,市住建局等16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持续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出台,通过一套行之有效的政策“组合拳”,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顺应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措施》从大力支持住房消费、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严控市场增量、优化市场存量、优化发展环境和提高住房质量等6个方面,提出26条措施,其详实内容释放出浓厚的民生暖意。
在大力支持住房消费方面,民生红利清晰可见。其中,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明确提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延长到借款人退休年龄后五年,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得超过男68周岁、女63周岁。
继续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同在新乡市行政区划范围内。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多措并举促进住房消费。推行商品住房“以旧换新”,积极开展住房联动促销活动,引导房地产企业、装修装饰公司等主动让利优惠,降低居民购房成本。鼓励院校、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通过团购商品住房方式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开发企业应当给予团购优惠。
金融支持惠企利民。《措施》明确提出,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主要包括优化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服务、丰富青年群体住房贷款服务、延长部分房地产金融政策期限等。
在优化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服务方面,金融机构应根据河南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关于房贷利率的自律约定,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
丰富青年群体住房贷款服务。鼓励商业银行面向在新就业创业青年群体,提供特色住房贷款金融产品及多样化还款方式。
延长部分房地产金融政策期限。加大对房地产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继续做好“金融16条”、经营性物业贷款等延期政策的落实,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加大房地产开发贷款投放力度。
严控市场增量,包括严控土地增量和严控商品房增量。
优化市场存量,包括支持收购商品房去库存、活跃住房租赁市场、积极推动城中村改造项目及推行现房安置、货币化安置和“房票”安置方式等。
优化发展环境,包括优化计算规则、提升实际得房率,降低开发企业经营成本,取消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减免配建公用设施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收取比例,优化调整学位准入政策,实施差别化环保监管,科学确定特殊地块地价,稳妥处置“工抵房”和积极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等。
提高住房质量,包括推行“好房子”试点项目建设、优化地块容积率标准、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