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位宁可闲置也不租给业主 市城管部门向“只售不租”喊“不”

2025-05-28 09:00:23 来源: 平原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记者张延

  在家用轿车大量普及的当下,停车位变得越来越紧张,“一位难求”的现实已经成为有车一族的烦恼。然而,在我市许多小区的地下停车场,仍然有大量“只售不租”的停车位闲置在那里。

  一边是有需求的居民有车没地方停,一边是“只售不租”的“硬性规定”让停车位闲置,这种现象有没有可以解决的办法?

  5月23日,记者从市城管局获悉,为有效缓解市民停车难问题,市城管局印发《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通过市、区联合执法,对主城区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只售不租”的行为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每天下班我都要在路边抢车位,有时候转好长时间,也不一定能找到。”说起停车的烦恼,市民李女士有一肚子意见,“我们小区地下停车场有些空位长期闲置,如果能把这些空闲的车位高效利用起来,租给我们业主,那就方便我们停车了。”

  某小区居民李先生告诉记者,地下车位空着也是空着,如果能让没有车位的业主租用,那就太好了。

  “小区地下停车位‘只售不租’行为,一方面造成车位闲置浪费,加重业主经济负担,另一方面降低居民生活品质。”市城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解释,“只售不租”是指一些房地产建设单位为尽快出售小区地下停车位,回笼资金,拒绝向小区业主出租地下停车位的违法行为。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业主要求承租尚未处置且空置的规划车位、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出租。

  据了解,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城管部门已排查住宅小区近200家,向存在“只售不租”问题的小区下达整改通知15份。执法人员通过排查、现场普法、劝导等多种形式,积极协调督促小区物业、地下停车场建设单位严格遵守并落实有关法规条例,保障居民合法权益,携手为市民创造便利,最大程度满足大家的停车需求。

  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专项整治行动是新乡城管“强服务、重民生”的具体实践,通过不断推动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只售不租”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实现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使用效率最大化,切实有效缓解群众停车困难。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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