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卓)2月8日,记者了解到,我市日前出台《新乡市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通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城市发展规律,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优化存量、提升品质、完善结构、彰显特色、提升效能,促进产城融合发展,低碳发展,建设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据了解,《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通过开展城市体检,发现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存在的“城市病”,针对城市发展的堵点、难点、痛点和问题短板,科学编制片区改造、项目更新专项规划,合理制订城市更新实施计划,全面推进项目实施。
《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包括加快中心城区片区更新建设。加快推进危旧房改造工作,稳步实施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提升片区内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片区地下管廊建设,加快房地产业转型升级等。系统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补齐水、电、气、热、通信、环卫及道路、停车、充电等设施短板,确保到2025年基本完成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增强中心城区活力。充分利用闲置、低效用地支持科创企业发展,提升对高端产业和人才吸引力。加强旧厂房、旧仓库等的更新改造,引入科技研发、体育健身、养老服务、文化创意、“互联网+”等现代服务产业。推动旧街区功能转换、产业转型、活力提升,引入新业态、新模式,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文化街、商业街等精品街区,增强中心城市活力。提升城市公共服务品质。严格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以“一老一小一青壮”为重点,通过补建、置换、改造等方式,加快补齐教育、医疗、托育、养老、菜市场、公共交通出行、社区食堂、家政服务网点等便民服务设施短板,扩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覆盖范围。
加强城市风貌塑造和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加强对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和代表城市记忆的大树、古树、名木的保护与利用,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增建、搬迁,坚持应留尽留,全力保留城市记忆,增强城市吸引力。加强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改造。实施“断头路”“支小路”等更新改造,畅通城市交通“微循环”。坚决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到2025年中心城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加快智慧社区和智慧物业发展,推进公共交通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和改造,协同发展智慧城市与智能网联汽车。
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整合燃气、桥梁、综合管廊等设施的信息系统,在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上搭建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实现全方位监测、及时预警、精确溯源、实时处置。统筹城市防洪排涝,优化城市防洪排涝通道设置和滞洪蓄洪空间布局,系统推进易淹易涝片区整治。推进城市绿色发展和生态修复。以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为基础,推行以生态环境为导向开发模式,实现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互相促进。
提升城市精细化智慧化治理水平。完善城市管理委员会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城市管理日常调度、专题研究和考核评价机制,完善城市治理标准,融合推进城市更新和文明城市创建,推动城市治理重心和资源向基层下沉,强化城市网格化管理,全面提升城市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