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难已成为居民生活的烦心事,地上车位一位难求,地下车位却因“只售不租”出现闲置现象。“只售不租”是指一些房地产建设单位为尽快出售小区地下车位,回笼资金,拒绝向小区业主出租地下停车位的违法行为。“只售不租”行为,一方面造成车位闲置浪费,加重业主经济负担,另一方面拉低了居民生活品质。
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小区业主要求承租尚未处置且空置的规划车位、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出租。为此,市城管局印发《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通过市、区两级联合执法,对主城区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只售不租”的行为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城管部门已排查住宅小区近200个,向存在“只售不租”问题的小区下达整改通知15份。执法人员通过排查、现场普法、劝导等多种形式,积极协调督促小区物业、住宅小区地下停车场建设单位严格遵守并落实有关法规条例,保障居民合法权益,携手为市民提供便利,最大程度满足居民的停车需求。“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专项整治行动是新乡城管‘强服务、重民生’的具体实践。”市城管局分管负责人表示,市城管部门会不断推动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只售不租”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实现住宅小区地下车位使用效率最大化,切实有效缓解群众停车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