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卓)2月27日,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我市将全面做好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和管理工作,提高工匠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大力培育扎根乡村、服务农民的工匠队伍,为提高农房质量安全水平、全面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我市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工作目标很明确:2025年,基本建立工匠培训考核评估体系,工匠技能培训和队伍培育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到2035年,工匠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工匠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大幅提升,工匠技能培训和队伍培育管理工作机制基本完善,工匠成为农房和村庄建设的重要人才支撑。
建设工匠培训基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托辖区内具备教学及培训服务能力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依法依规设立工匠培训基地,原则上全市建立1至3家培训基地。鼓励聘请具有高级技师、技能大师参与培训授课,以“师带徒”方式传授技艺。
建立工匠轮训制度。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构建覆盖工匠职业生涯全过程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工匠实行每3年至少1次的轮训制度。课程设置应以新政策、新要求、新工艺、新技术等近期更新的内容为主,注重提升培训实效,并增加线上培训比例。
全面提升培训实效。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对开展工匠培训的单位加强管理,开展实地检查,规范培训内容,督导培训效果。在培训理论课的同时,充实实训课内容,鼓励“一专多能”,跨工种参加培训。
优化工匠队伍结构。积极扩展人力资源,鼓励引导农村转移劳动力、返乡农民工等各类返乡人才和脱贫劳动力从事工匠职业,培育壮大工匠基础人才规模,不断优化工匠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
建立工匠管理名录。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依托“河南省农房建设和乡村建设工匠管理信息系统”建立本行政区域内工匠名录,实施动态监测管理。工匠名录应包括工匠基本信息、培训情况、工程业绩、技能等级认定、奖罚情况、信用评级等。
规范工匠队伍建设。大力推动工匠队伍建设品牌化发展,鼓励各地通过具有较强品牌社会影响力的劳务(人力资源)机构,规模化开展工匠就业技能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促进工匠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和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