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一年,即幼儿园大班。过去,送孩子上幼儿园,特别是条件稍好的公办园或民办园,对不少普通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幼儿园缴费单上即将消失的那笔钱,对很多家庭来说,分量远不止一个数字那么简单。最直接的效应,就是让这些家庭的钱袋子能松快一些,别小看这一点,它可能意味着孩子能多学一门兴趣爱好,家里能多添置一些书和学习用品,或者也意味着家长的焦虑能放下一些。这样的变化是实打实的生活温度。
有媒体估算,按照去年3584万幼儿园在园人数测算,将有1200多万大班儿童从中受益。《意见》看似仅仅是一项“费用免除”,但从“逐步推行”的表述看来,这也是学前教育免费的第一步。
更深的意义在于,它更像一把钥匙,正在尝试打开一扇关于“谁该为孩子的起点买单”这个老问题的新大门。这扇门背后,藏着我们对教育公平、政府角色乃至社会分配理解的悄然变化。政府通过财政的力量,将学前教育成本从家庭单一负担模式中解放出来,这种成本分担机制的转变不是简单的减法,而是政府责任边界的重新厘定。过往“谁受益谁付费”的传统思维被悄然打破,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受托人,更多为公共服务买单,这是一种公共服务理念的积极转向。
“参照减免”民办幼儿园的机制设计也值得玩味。新政没有简单要求民办园同步“免费”,而是设定一个以同类型公办园免费水平为基准的“减免线”,允许高出部分继续由家庭承担。这既避免了强制民办园降低收费带来的质量滑坡风险,又将其纳入公共服务供给的统一轨道。民办园的高出部分收费,如同市场机制下的自由变量,让家长在“普惠”基础上保留“优质优价”的选择权,体现了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平衡。
家庭减轻了经济负担,幼儿园获得了稳定的财政托底预期,政府则通过财政支付履行了公共服务供给的核心职能,这样的三方机制在一定程度上重构了学前教育的责任分配,在出生率下滑的现实下,政府不再仅仅是监管方或者部分资源的提供者,更成为关键成本的承担者和整体服务的规划者。这种转变,指向一种更公平、更可持续、政府责任更清晰的公共服务模式。公共服务从“谁使用谁负担”的旧逻辑,转向“公共福祉共同支撑”的新模式,这正是国家治理能力在民生最细微处的体现。
当然,推动新规行稳致远,还须持续完善配套政策,妥善处理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首先,需要科学制定财政补助的标准,确保资金及时透明的发放到位。其次,还需防止民办园借“高出部分”过度逐利。最后,对于可能激增的入园需求,公办园也应提前做好准备,确保政策的善意能够公平公正的惠及每一棵“小苗”。 (章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