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进一步加强汽车销售市场监督管理
10月12日,甘肃省商务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汽车销售市场监督管理的通知》,从规范销售行为、强化市场秩序、加大监管力度三方面发力,重点整治强制搭售、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通知》明确了汽车销售企业的经营要求。在以旧换新业务中,企业须清晰明示相关实施细则及补贴申请流程,严禁将补贴与汽车贷款、车辆保险捆绑,对骗取补贴等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价格管理方面,企业需主动公示车辆销售价格、配件售价及各项服务收费标准,坚决杜绝隐性收费现象。
同时,《通知》规定,企业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不得强制指定汽车配件供应商、保险服务商,也不得要求消费者购买特定险种;销售合同中不得包含不公平、不合理条款,消费者对此类条款可主张无效。此外,企业需在取得营业执照后的90日内,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备案,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的,须在30日内更新备案内容,未按要求备案的企业将被纳入重点监管名单。
监管层面,甘肃省商务厅将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多部门,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常态化开展汽车销售市场专项检查。同时,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途径,及时排查化解市场苗头性问题;联合主流媒体开展汽车消费普法宣传,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并定期曝光违规经营企业,推动汽车销售行业诚信健康发展。(沈博琼)来源:甘肃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