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外增加的指标,将于今年7月至12月按月平均分配,即每月额外增加1万个,单位和个人的配置比例为1∶9,具体由广州市指标管理机构纳入每月增量指标配置计划,按月组织实施。当月未能成功配置的单位和个人普通车指标,纳入次月单位和个人普通车指标进行配置。
目前,根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法》规定,广州每年普通增量指标配置额度为8万个,按月平均分配,节能车、新能源车指标未纳入增量指标管理,可免摇号、免竞价直接配置。(记者 郑慧梓)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