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明确,到2027年底,“数字住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部、省、市三级“数字住建”工作平台高效联通,一体化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体系建成运行,数字化政策标准和安全防护支撑能力明显提升,住房、城乡建设、建筑业等领域数字化发展成效显著,工程建设领域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协同高效,城市运行管理基本实现“一网统管”,住房公积金等数字化服务效能大幅提升。
到2035年底,“数字住建”建设取得重大成就。数字基础设施全面夯实,数据要素价值充分发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数字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成熟完备,大系统共治、大数据慧治、大服务惠民的“数字住建”体系高效运行。
《规划》指出,“数字住建”按照“2+2+N+3”的整体框架进行布局实施。第一个“2”即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体系“两大基础”;第二个“2”即构筑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和政策标准保障体系“两大体系”;“N”即重点推进数字住房、数字工程、数字城市、数字村镇等“N大应用”;“3”即实现大系统共治、大数据慧治、大服务惠民“三大目标”。
《规划》从夯实“数字住建”建设基础、推进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字化发展、推进政务运行数字化转型、加强数字化发展支撑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其中,在发展智能安居的数字住房方面,《规划》指出,围绕住房全生命周期管理,统筹推进住房领域系统融合、数据联通,促进集分析研判、监管预警和政务服务为一体的综合应用,大力提升住房领域智慧监管、智能安居水平。
一是优化住房保障数字化管理和服务。重点为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提供平台支撑。
二是加强房地产市场运行数字化监测。加快推动房地产市场数字化监管,实现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监测。
三是加快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推动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推进业务流程优化、模式创新和履职能力提升,打造全系统业务协同、全方位数据赋能、全业务线上服务、全链条智能监管的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新模式。健全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功能,形成部、省、市协同联动的监管体系。完善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更好地服务缴存人和缴存单位。建立全国统一的住房资金管理相关系统,支撑各地做好住房资金管理。
四是推进智慧住区、数字家庭建设。全面推动智慧住区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住区结合完整社区建设实施公共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与管理,赋能公共设施可持续运营,提高智慧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能力。创新智慧物业服务模式,引导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智慧物业管理服务系统建设,打造物业管理和生活服务等应用,积极对接市场化优质服务资源,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加快发展数字家庭,提高居住品质。
《规划》强调,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强对“数字住建”建设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制定“数字住建”建设实施方案,推动“数字住建”落地实施。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将“数字住建”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健全议事协调机制,强化资源整合和力量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本地区数字化发展思路、重点任务、实施路径和责任部门,一体推进“数字住建”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