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职党员,“第一身份”是党员,在社会治理、惠民服务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有的无职党员自身定位不够准、责任意识不强、联系和服务群众较少,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示范引领作用的发挥。帮助无职党员在良法善治中找准定位、找到路径、找出答案,考验着各级党组织的智慧和担当。设岗定责,可以帮助无职党员找准定位、唤醒初心、焕发活力,在推动良法善治、服务广大群众中体现新担当,展示新作为。
拓路能为,唤醒初心使命。牢记初心使命,方能找出履职尽责的“新路径”,答好党建惠民“必答题”。通过设定岗位、明确职责,帮助无职党员找出发挥作用的路径、畅通联系群众的渠道、发现彰显价值的平台,从而更好地融入基层治理。无职党员踊跃参加志愿服务,可以更好地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推动解忧纾困、服务惠民,与在职党员一道成为引领发展、护航改革、服务群众的最强原动力。
勤做善为,彰显红色担当。发挥党建惠民作用,要求党员干部不仅要有方法和智慧,也要有情怀和担当。正所谓,民有所呼,我必有应。面对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理当彰显党员迎难而上、知重负重的勇气与担当。“总岗”收集基本诉求,“微岗”细化便民服务,实现惠民服务全覆盖、党员队伍全动员,推动无职党员真正做到有岗有责更有为,有力有效更有情。
挺身敢为,促进良法善治。党员干部不仅要在平时看得出来,也要在关键时刻站得出来、紧急关头豁得出去。这是党员干部先进性的具体体现,更是促进良法善治的现实所需。组织设岗、党员选岗、群众监督,进而组织派单、党员接单、群众评价,在潜移默化之中构建良法善治新生态,完善共建共享新格局。
设岗定责,当好党建惠民“排头兵”;主动作为,擦亮民生服务“新形象”。不断加强对无职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在润物无声中推动基层党建上水平,在潜移默化之中扩大党建惠民新成果。(易星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