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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改革发展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 ,人民性是中国改革开放事业的根本特性。《决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一重大原则的表述,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逻辑起点和价值指向。
一、 “为人民而改革”:全面深化改革始终坚持的核心理念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为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意义”。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感,这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目的。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决定了党始终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自身奋斗目标。党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地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现共同富裕,这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意义所在,也是作为执政党的责任所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全面深化改革,就要增进人民福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切改革归根结底都是为了人民,是为了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新时代人民群众有新期待,我们必须继续把改革推向前进,并始终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推进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推进改革的伟大实践中,党领导人民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以及文化体制改革等,都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真正做到了人民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抓住什么、推进什么。可见,“为人民而改革”不仅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推动改革不断向前发展的动力源泉。只有始终坚持这一核心理念,才能确保改革的正确方向和有效实施,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二、依靠人民改革:全面深化改革的动力源泉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中国共产党的力量源泉,必须依靠人民才能成就全面深化改革的丰功伟绩。人民群众是改革开放的实践主体,依靠群众是搞好改革的基本方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依靠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动力”。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是中国式现代化,而中国式现代化是14亿多人口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从本质上来讲,改革开放就是全中国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实践证明,中国改革开放事业的每一次突破,都源于亿万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首先,党领导人民全面推进改革开放,需要人民群众的实践和智慧。改革越深入,任务越繁重,就越需要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人民群众的实践和智慧是中国共产党政治智慧增长、执政本领增强的源头活水。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需要充分了解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望,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敢于向人民群众拜师学艺,才能确保改革方案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其次,依靠人民群众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改革发展需要国家大政方针和顶层设计的‘指挥’,也需要基层治理过程中人民群众的‘首创’”,“共产党做事的一个指导思想就是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群众是真正的英雄”。 回顾改革开放的历程,无论是拉开序幕的“红手印”,还是新时代的蓝天保卫战、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都生动地展示了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的重要性。这些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改革开放在理论和实践上的每一次突破和发展,都来自人民群众的实践和智慧。只有坚持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才能激发出他们蕴藏着的智慧和创造力,这是推动改革不断前进的重要力量。
最后,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和党的领导的统一。改革开放既是人民的要求,也是党的主张,必须在党的领导下依靠人民推进改革开放。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调动人民积极性,始终是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强大根基。党依靠人民夺取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党依靠人民完成了社会主义革命和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党依靠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党依靠人民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依靠人民也必将取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胜利。
三、让人民共享改革成果:全面深化改革的评判标准
改革是应人民的需求而改革。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人民的幸福生活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目标。说到底,人民群众是否能够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是评判改革开放搞得成功与否的标准。
从政治理念和政策原则上来看,全面深化改革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重大原则。这一原则明确指出了改革的目的、方向和动力都应当来源于人民,改革的成效也应当由人民来评判。只有让改革开放的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才能真正体现全面深化改革是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价值取向。
从实践经验和成效上来看,全面深化改革取得的每一项成就都与人民的广泛参与和评判密不可分。正是在改革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了人民群众的心理感受和社会舆论的反应,并及时调整和完善改革措施,才确保了改革的顺利进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推出更有针对性、开创性的改革举措,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进改革,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多个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效,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这些成效的取得,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和积极评判,他们的需求和反馈为改革提供了重要的方向和动力。
从改革的方法论和目的论上来看,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人民评判的标准。全面深化改革的成效如何,最终需要通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来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是我们党的工作的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判者。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人民不仅是改革的参与者和推动者,更是改革成效的最终评判者。因而在制定改革开放的具体措施时,就应特别强调要经过人民群众实践的检验,要以人民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为前提和标准,正所谓“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
总之,只有坚持人民评判的标准,才能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只有通过改革真正解决了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提高了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支持。
(作者:罗桂生,河南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何林,中共焦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网络信息室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