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生于所忽,祸起于细微。表面看,孩子发生溺水事故具有突发性、意外性,实则是必然性。看似防不胜防、难以避免,实则萌生于家长日常安全教育缺失和监护没有尽到责任。
分析众多孩子发生的溺水事故,原因是多方面的,或因为孩子的“无知”,或因为水域管理方的不负责任,或因为相关部门或单位的监管疏漏......很少有“重样”的。
坦率地说,除了上述原因之外,有些孩子之所以会发生溺水事故,起始于家长平时没有对孩子进行有效的安全教育,关键在于家长监护责任的缺失。在每个孩子发生溺水事故的背后,都有一个不负责的家长,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可以假设一下,如果家长经常对孩子进行防溺水教育,如果家长看管好了孩子,如果平时发现孩子有危险行为就及行制止和纠正......从诸多如果的假设中不难找出答案,孩子发生溺水事故总存在家长没有尽到监护责任的原因,家长难辞其咎。
确实如此,有些家长自己就是“马大哈”,缺乏安全意识,存在麻痹大意思想,对孩子防溺水的安全教育根本就没有放在心上,想当然地认为自己的孩子不会发生溺水事故。
这种家长养育的孩子,就不可能具有安全意识,或者说安全意识相当薄弱,孩子防溺水的那根弦“很松、很松”。
再加上一些家长以工作多、生意忙为理由说自己无暇照看孩子,这些家长就不可能尽到监护责任。
孩子已矣,家人何堪。过往的沉痛教训充分说明,家长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哪怕是一分钟、几秒钟的疏忽,没有看管好孩子,都有可能导致孩子发生溺水事故。
家长是孩子最亲的人,是预防孩子溺水的“第一责任人”。对于孩子溺水事故,家长必须深刻反思。要想防止孩子溺水,家长必须切实尽到监护责任。
作为家长,一定要教育孩子“敬水”“畏水”,经常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尤其是防溺水教育,让孩子始终绷紧防溺水这根弦,自觉远离危险水域,千万不能随意下水、冒险下水。
眼下正是暑假,家长不管有多忙,也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加大对孩子的监护力度,时刻关注孩子的去向,千万不能让孩子放任自流,要切实守护孩子安全。
另外,家长还要教育孩子,遇到他人落水后,要树立正确的施救观念。在没有安全保障的情况下,教育孩子不要贸然、冒险施救。否则,不但不能让他人获救,而且还有可能把自己置于危险境地,这个问题同样值得引起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