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周某不具有机动车营运资格,今年4月2日,其驾驶白色大众牌小型轿车并搭载3名乘客,从高铁站前往新乡职业技术学院。为规避在新乡职业技术学院附近的交通执法人员的巡查,其绕道让两名乘客下车。随后,周某在明知执法人员示意其停车检查的情况下,仍驾车前进,将执法人员从白色大众牌小型轿车的引擎盖上甩落至地面,后加速逃离现场,导致执法人员受轻微伤。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以暴力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据了解,今年以来,针对群众反映的非法营运乱象,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连续加大对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大学城周边等重点区域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黑车”“网约车”“顺风车”车辆及违规违法巡游出租汽车的打击力度。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驾驶员,在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中,一定要自觉接受相关执法部门的现场执法检查,拒绝、阻挠或“冲关”等暴力抗法行为千万做不得。同时,号召市民拒乘、抵制和举报非法营运“黑车”,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