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按照有关规定,我市将于2023年7月启用新缴费基数。为保证各项社会保险业务顺利办理,市社会保险中心统筹安排进行2023年度缴费基数的核定和启用工作,并制定2023年7月征缴计划。
7月1日至6日,全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事大厅、社银一体化便民服务网点、社保自助服务一体机、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河南社保”APP、“河南社保”微信公众号以及河南政务服务网、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对外暂停办理所有社保业务手续,仅可查询、打印相关社保信息。7月7日8时起恢复办理所有社保业务手续,各参保单位需认真核对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