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

2023-04-26 10:38:46 来源: 平原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本报讯 (记者崔敬)4月24日,记者了解到,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中,涉及我市1批次不合格食品。涉事生产、经营环节单位被我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

  抽查中发现,新乡县笑天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新乡市卫滨区洪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混合花生芝麻酱(半固态调味料),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为16.9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μg/kg。

  经调查,新乡市卫滨区洪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该批次混合花生芝麻酱46瓶,共计11.5公斤,货值金额253元。无产品召回。

  该公司生产不合格混合花生芝麻酱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单位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1.5元,罚款632.5元的行政处罚,共计罚没款654元。

  经调查,新乡县笑天商贸有限公司购进该批次混合花生芝麻酱43瓶,已销售43瓶,共计10.75公斤,货值金额279.5元。无产品召回。

  该公司销售不合格混合花生芝麻酱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3元,罚款140元的行政处罚,共计罚没款183元。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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