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上午,在市民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市民闫女士办理了我市第一笔存量房“带押过户”试运行手续。没多长时间,“带押过户”手续顺利办完,闫女士很快就从不动产权自助打证机上,拿到不动产权证。“过程很顺利,时间很短,这真是利民、便民的民生政策。”闫女士高兴地说。
“带押过户”具体内容是什么?与群众利益有多大关联?据了解,在以往抵押中的房屋在过户前,卖方需要先结清贷款并注销抵押登记,在银行和不动产登记机构来回跑,资金压力大,流程环节多,交易成本高。为让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市不动产中心经过系统改造和流程优化,在资金监管制度基础上探索创新出存量房“带押过户”新模式。在我市“带押过户”模式下,抵押中的房屋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卖方无需提前还贷,注销抵押。买卖双方和金融机构达成一致后,办理存量房转移、原抵押权变更和新抵押权设立“三合一”组合登记,实现一个申请、一并受理、一次办结。买方可以全款购房,也可以按揭贷款,自由度高、覆盖面全,交易资金全流程监管,零费用、零风险。
存量房“带押过户”是落实《民法典》带押转让制度的有效手段,是对不动产转移与抵押登记协同业务的有力提升,是对惠民利企公共服务的有益探索。“带押过户”模式减轻了居民筹资、还贷压力,降低了交易成本和风险,大幅缩短了交易时间,将有效地激发存量房市场交易活力,更好地满足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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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市正积极推行存量房“带押过户”惠民举措,“带押过户”尚处于试运行阶段。
“带押过户”具体流程分六步。第一步,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买方贷款手续预审通过后,买卖双方与金融机构签订《带押过户业务三方协议》《带押过户抵押变更协议》,在不注销原抵押登记的情况下,办理《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第二步,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买卖双方与金融机构签订《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
第三步,资金足额存入监管账户。待买方首付款和贷款转至监管账户后,金融机构出具《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证明》。
第四步,办理“三合一”组合登记。买卖双方与金融机构共同申请存量房转移、原抵押权变更、新抵押权设立“三合一”组合登记。
第五步,结清卖方贷款,卖方收到余额。组合登记业务办结后,买方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监管资金先结清原贷款本息后,剩余资金划付至卖方账户。
第六步,注销原抵押登记。原抵押权人在线注销原抵押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