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路沿石以上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如何按规停放的有关问题,新乡市综合执法局温馨提醒:
一、路沿石以上机动车占压盲道、非机动车停车泊位、黄色网格线、应急通道等违规停放的,将对车辆以上的违规行为进行违停处罚。
二、路沿石以上机动车影响行人通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的规定,将对车辆影响行人通行的违规停放行为进行违停处罚。
三、路沿石以上机动车占压绿地违规停放的,根据《新乡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七条“禁止绿地内停放车辆,如违反上述规定条例,根据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将面临最高一千元的罚款处理”,对车辆占压绿地违规停放的行为进行违停处罚。
四、路沿石以上非机动车辆未在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停放的,根据城管委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非机动车停放秩序专项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城管委办【2022】17号)文件的规定“对发现的乱停乱放非机动车,如当事人拒不改正的或当事人不在现场的,将采取“拖离、锁车” 等措施,由各区城管局拖离到指定地点存放;对非机动车驾驭人拒绝接受整改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驭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请按照以上相关规定合理停放您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