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重大决策贯彻落实加强监督。推进财会监督制度建设,出台加强预算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印发本级预算安排规章制度。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减税降费、“三保”等领域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开展财政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落实到位。积极推进预算单位内控建设,对预算单位内控实行分类管理,紧紧抓住单位财会监督的核心,夯实财会监督基础。
强化预算源头治理。不断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控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核定“三公”经费预算,规范机关和事业单位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落实“只减不增”原则,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加强日常监督。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不断完善预警规则、校验指标,实时筛查疑点信息,及时纠正处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更加科学精准地配置财政资源。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体系建设奠定坚实基础。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加强政府采购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实现“物有所值”采购。
建立财会监督纵横贯通机制。加强横向联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加强财政部门内部通力合作,形成全程监控、全员参与的监督格局,推动全区财会监督“一盘棋”。
(刘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