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人反映,其是红旗区平原路399号禹洲嘉誉公元小区业主,该小区已经交房一年多但一直没有燃气,且物业费每平方米1.88元,收取过高,来电人希望相关部门尽快核实处理。随后,该工单被转至红旗区城乡建设局限期办理。
接到工单后,红旗区城乡建设局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核查。经了解,该小区燃气已经验收过,打过气压了。目前燃气公司调压,需要两天到三天的时间。
有关物业费定价方面,该小区开发商物业招标中已进行说明,且当时业主与物业公司已签了物业服务合同。现业主对物业费高仍有质疑,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价格公示、违规收费活动。红旗区城乡建设局将监督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