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人反映,其前去人民路一家私人影院消费,购买两个小时观影。15分钟后,来电人有事要离开,跟影院协商剩余时间能否退费。影院表示消费后无论观看多久都不退钱,可以在下次消费时为其补足时间,双方未达成一致。
来电人要求查看该影院营业执照时,未能得到许可。其表示自己并未在该影院内看到营业执照,希望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处理。随后,该工单被转至红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限期办理。
执法人员对来电人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核实,情况与事实相符。经核查该影院取得营业执照,但现场检查发现该影院营业执照未公示,目前,已经责令该影院进行公示。经沟通,该影院负责人表示退还来电人30元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