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网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高峰)近日,为加快推进我市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新乡实际,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实施方案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立足“全灾种、大应急”抢险救援实战需要,整合基层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力量资源,健全基层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基层应急救援能力,补齐短板弱项,防范遏制各类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发生,为我市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安全保障。
实施方案提出了我市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一是要加强组织体系建设。健全组织架构。县(市、区)落实“五到位”要求,建强县级应急管理机构,配齐配强专业技术人员,实现县级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局队合一”。各县(市、区)办公用房面积、在编人员、执法车辆、个人防护装备应满足开展日常工作和抢险救援的需要。鼓励乡镇(街道)整合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职能,成立应急管理委员会。乡镇(街道)应设置应急管理所(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根据工作任务轻重,合理核定编制(性质不限),配备专(兼)人员;对应县级应急管理等部门,接受县级应急管理部门业务指导。村(社区)设立安全劝导站,负责及时掌握安全信息,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提示安全隐患,劝导不安全行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明确安全劝导、应急协调和灾害信息员,安全劝导员由村(社区)支部书记兼任,应急协调员由网格警务力量兼任,灾害信息员由村(社区)网格员兼任,“三大员”及时掌握安全信息,提示安全隐患,劝导不安全行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完善指挥体系。组建乡镇(街道)综合性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担任总指挥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指挥长,相关工作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辖区内应急管理工作,统一指挥辖区内应急队伍和力量,统一调配辖区内抢险救援救助物资和应急装备,第一时间做好事故灾害的初期处置和救援等工作。依托乡镇(街道)基层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加挂基层应急管理服务中心牌子,利用应急管理综合平台,统筹各类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处置工作。建强救援队伍。各县(市、区)组建1支不少于50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鼓励化工、矿山、防汛、森林火险等重点县(市、区)建设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结合本地实际,合理分散布局,保证应急救援范围辐射至所有乡镇和村庄。乡镇(街道)统筹利用村干部、民兵、村医、退役士兵等力量,组建不少于 20 人的专(兼)职队伍。村(社区)应急救援队依托治安巡防队的力量进行日常安全巡查,负责突发事件先期处置。二是要加强责任体系建设。注重党建引领。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基层应急管理全过程各方面,把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充分发挥好村(社区)、企业及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中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党建带群建优势,引导各类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应急管理工作。加强社会救援队伍的党组织建设工作,引领社会救援力量服务服从大局。压实工作责任。实行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体制,党政主要负责人为辖区应急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应急管理机构、相关职能部门和安全劝导站要履行好各自职责。县(市、区)、各类功能区、乡镇(街道)要建立应急管理分析研判工作制度,每季度研究应急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制度机制。要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综合优势和各行业部门专业优势,建立健全“防”和“救”有效衔接的责任链条。强化督促指导。完善基层应急管理考评机制,注重在处置重大风险、抗击重大灾害中检验管理实效,将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列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并纳入事故调查内容。市、县两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依照职责加强对地方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业务指导。严肃事故灾害调查评估,对灾害处置或抢险救援不力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要加强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风险普查制度。县(市、区)、乡镇(街道)要定期组织开展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将各类风险点按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实施台账化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建立健全监测巡查制度。县(市、区)、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重大风险监测制度,建设重大风险点智能监测预警系统,对事故灾害信息进行实时监测,建立智能化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各类功能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要建立风险点安全巡查制度,对较大以上风险点予以重点关注,实施定期巡查。建立健全督导管控制度。县(市 、区)要加强对各类功能区、乡镇(街道)安全风险巡查管控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实行闭环管理。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要在森林防火紧要期、主汛期、重大有害生物防治期等重点时段加强针对性宣传警示教育和安全劝导。四是要加强救援体系建设。突出预案管理。县(市、区)、各类功能区、乡镇(街道)要结合辖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等状况,编制针对性强、上下贯通衔接的应急预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学习,充分熟练掌握预案内容,指导行政村(社区)编制“多案合一”应急手册、现场处置卡等。县、乡两级每年至少开展1次综合应急演练,指导行政村(社区)开展桌面或现场处置演练。抓好平台建设。县(市、区)要建成应急指挥平台,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 区)建立指挥调度终端,建立高效使用指挥平台管理制度,随时保持畅通,实现县、乡、村三级视频全天候会商指挥调度。严格灾害报告。县(市、区)、各类功能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要严格应急值班值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形成方便快捷、反应灵敏、及时准确、程序严谨、格式规范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机制。
实施方案就我市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工作保障作出了安排 。一是要充实物资装备。县(市 、区)、乡镇(街 道)、行政村(社 区)参照《新乡市基层应急救援装备物资配备标准》配备、储备相应装备物资。县(市、区)、乡镇(街道)结合当地实际,参照省下发的县级、乡级应急装备配备及救灾物资储备指南,建设应急物资仓库,仓库面积除满足平时的应急装备及救灾物资的储备外,还要预留各类灾害发生时的临时物资集中储备空间。村(社区)设立应急物资储备室,根据需要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救援装备设备等物资;建设微型消防站,配备小型发电机、局部通风设备、带动力排水泵、乡村大喇叭、手持扩音器、应急广播接收终端设备等必要应急器材。二是要强化业务培训。做好应急管理和抢险救援人员业务培训,县(市、区)每人每年集中轮训原则上不少于2周,各类功能区、乡镇(街道)每人每年集中轮训原则上不少于5天,行政村(社区)安全劝导站站长(网格长)每人每年集中轮训原则上不少于4天。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大力宣传应急管理工作成效,发动全社会帮助、支持、参与应急管理工作,为应急管理工作开展创造良好条件。县(市、区)结合实际,自主建设应急体验场馆或利用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建成至少1个应急文化宣传阵地,设置一定数量的宣传栏,定期更新应急知识和安全常识;要在醒目的位置设置应急安全宣传标语,利用“5·12减灾日”“11·9消防日”“五一”“十一”“安全生产月”等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宣传和普及效果。乡镇(街道)选取公共场所建立至少1个应急文化主题街区,及时发布应急信息,普及安全知识。村(社区)综合运用广播系统开展应急广播,利用宣传栏、标语等形式,进行日常安全提醒、法治宣传、科普教育。四是要保障工作经费。各级要把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县、乡两级应急管理、执法装备、日常办公、人员岗位等经费以及综合性救援队伍和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与工作经费要足额予以保障。健全专项资金管理机制,确保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按需依规足额使用。加大对社会化救援队伍、志愿者救援队伍的支持帮扶力度,建立与应急救援成效挂钩的补偿机制,推动社会化救援队伍可持续发展。五是要落实激励措施。县(市、区)、乡镇(街道)要依法为应急管理执法人员办理工伤保险,鼓励为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开展应急管理和抢险救援人员体检。全面落实应急管理岗位津贴、补贴政策,依规解决应急管理和抢险救援值班误餐、紧要期应急值守补助等有关费用。对处置重大风险、抗击重大事故灾害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责任编辑:李蕾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