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

2022-11-15 11:28:45 来源: 平原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本报讯 (记者 申长明) 11月14日,记者从公安部门获悉,为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户籍管理便民利民举措的实施,我市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正式启动,群众可就近选择受理点办理。

据了解,根据规定,我市年满16周岁者,可向现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派出所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未满16周岁的,可在监护人陪同下向现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派出所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需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并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对符合规定的,公安户籍民警将当场受理,并现场采集申请人人像、指纹信息。其中,未满16周岁公民申请办证的,则须拍照留存与监护人同框的图像信息。

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现场核验证件信息,比对指纹信息,并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委托亲属到受理点代为领取的,代领人则须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领证回执和书面委托书,并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就可以领取了。

另外警方提醒,由于目前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工作尚处于试点阶段,各省正在逐步纳入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跨省通办”的受理范围。群众在申请办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时,请先查询常住户口所在地业务开通情况。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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