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人反映,其通过滴滴平台在获嘉县行政大街与民主路交叉口叫了一辆出租车,目的地是获嘉县太山镇东古风村。上车时,该出租车司机不打表要收30元,来电人不同意便直接下车未乘坐。出租车司机让来电人取消订单,来电人认为不是自己的责任,应该由出租车司机取消订单。
但该出租车司机没有取消订单,而是按原路线行驶,到达终点后向来电人发起收费通知收取25元。来电人称如果不付该笔费用,将无法再进行叫车服务。无奈之下,来电人支付了该笔车费。
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安排客运办工作人员进行处理。经调查核实,情况如实。按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已对该出租车司机进行处理,并批评教育,要求停车学习一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