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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在查处一起醉驾案件中,两名年轻人企图通过互换身份来逃避民警的检查,最终被民警识破,并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10月7日凌晨,市交通警察支队第十大队副大队长李振宝带领民警在西华大道与建设路北侧设卡盘查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零时许,一辆号牌为豫G77K16的白色轿车,沿西华大道由南向北急速驶过盘查卡点。出于职业的敏感,民警常富关闭执勤的警灯,驾驶警车紧跟在轿车后边。随后豫G77K16号白色轿车急速拐进西华大道东边的一个胡同内,从副驾驶员位置下来一名白衣男子坐到驾驶员位置,准备继续向后倒车逃窜,被赶到现场的民警拦下。 常富在现场要求驾驶员停车接受盘查,主驾驶与副驾驶位置下来两名年轻的男子,满身酒气,一脸懵圈。白衣男子自称是驾驶人,黑衣男子则眼神闪躲表情极不自然,常富认定其中必有猫腻,遂将两人带到队里进行深入调查(如图)。 到大队后,民警分别对当事人魏某和简某进行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分别为 178mg/100ml 和 85mg/100ml,均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为了将案件做扎实,民警将二人带至医院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 此时,白衣男子魏某始终坚持自己就是驾驶人,而黑衣男子简某则坚称自己是乘坐人,案件陷入僵局,只有拿出确凿的证据,才能还原真相。 当天上午,一夜没有合眼的常富,又进行大量的沿途监控视频调取,最终在胡同内一个偏僻的角落,调取了两个人换座位的视频。在第二次询问中,面对铁证,魏某承认,当天晚上其与简某等8人在一起吃饭饮酒,没有驾驶证的简某看到魏某喝多,就主动要求驾车,而魏某则坐在了副驾驶位置。 在行驶到民警执勤点时,慌张的简某迅速将车开往路边小胡同停下,二人互换位置。经过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测,魏某、简某均已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目前魏某、简某均已被取保候审,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新交宣 文/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