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暑假从7月2日开始

2022-06-23 11:01:18 来源: 平原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本报讯 (记者 丁艳冰) 6月21日,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中小学2022年暑假时间从7月2日开始。

2022年暑假时间具体为,小学、初中:7月2日至8月31日;普通高中:7月14日至8月31日;幼儿园可结合通知精神及实际情况,在家长自愿基础上暑假可以开展延时服务,要做好防暑、防汛等工作,确保幼儿暑假安全。

市教育局要求,各中小学校要落实“双减”政策,为学生适当布置假期作业。作业内容除知识复习外,还要包括经典阅读、美育学习、体育锻炼,以及适合学生年龄的劳动作业,鼓励学校为学生布置社会实践作业。鼓励中小学校在暑假期间,在学生家长自愿参加的基础上,为本校学生和学校周边居民子女提供托管服务,可开展作业辅导和体育、艺术、科技、人文等社团活动,但不得讲授新课。

暑假期间,任何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违规开展超前教学、超纲教学、集中考试。任何小学、幼儿园和社会培训机构都不得开设学前班和幼小衔接班为新入学幼儿提前讲授小学知识。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强化汛期安全管理,扎实做好防溺亡、防欺凌、防电信诈骗、疫情防控、房屋建筑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防范自然灾害等工作,预防学生暑假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在疫情防控方面,要落细“免费核酸检测+场所码”。师生离开学校后,在主城区的师生,每48小时开展1次核酸检测;在县城城区的,按照所在县政策执行;在农村地区的,外出时需要开展1次核酸检测。学生到公共场所或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扫“场所码”。

在疫情形势平稳可控的情况下,师生可在省内有序流动;跨省前往低风险地区的,要提前向学校(托幼机构)报备;原则上不得前往14天内有疫情发生的省辖市或中高风险地区。鼓励全市师生及家长尽量采取自驾、“点对点”包车、乘坐旅游专线等疫情传播风险较低的方式;返回时,要提前向社区报备,并在返回后24小时以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

秋季学期开学前,若全省无本土疫情,外出师生要至少提前7天返回学校所在省辖市,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按属地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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