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重点涉气企业污染治理。2021年,我市完成38家水泥行业企业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深度治理和清洁运输改造;完成166家企业257台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完成12家燃煤电厂22台机组综合治理;完成1家垃圾焚烧企业2台焚烧炉污染治理。
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先后购置4台VOCs走航监测车,持续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实施24小时不间断的巡查排查。推进450家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实施源头替代、175家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采用高效治理工艺。
开展移动源污染治理。设立9个公安、交通、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站点,重点查处现场检验排放超标的柴油货车,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实施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对标省内外先进典型,组织专家团队深入现场,指导帮助企业绿色升级转型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共创建A级企业35家,B级企业155家,C级企业502家,绩效引领性企业22家。
监测数据显示,去年全年,我市优良天数227天,超额完成省定目标(217天)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