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中央财政按照分档负担比例承担相关学生资助资金。通知要求各地加大对辖区内困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及时足额拨付资助资金,确保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通知指出,各地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进一步提高资助精准度,做到应助尽助。要统筹考虑辖区内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状况等因素,在区县、院校间科学分配资助名额和资金,不能简单“一刀切”。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严格落实好学生资助政策,对普通高中一年级新生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存在返贫或致贫风险家庭的动态监测,当家庭出现困难时要及时将学生纳入资助范围,防止学生因贫辍学失学。
通知要求,各有关高校不得随意增减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切实将指标落实到学生。高校在分配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时,应向国家重点支持学科专业倾斜;在分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时,应向基础学科和国家急需的学科(专业)倾斜,向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给予适当倾斜。(记者 姚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