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今年活动周原则上定于2022年5月8日至14日举办,各地可根据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形势进行适当调整。各地、各职业院校和有关单位要根据活动周主题和全国性活动安排,严格遵守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因地制宜,认真做好活动周相关组织工作。有序做好本地区开放校园、开放赛场、开放企业、开放院所、走进社区等系列开放和体验活动。鼓励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通过主题网站、线上展厅、开放资源等形式继续举办“云上活动周”“线上逛校园”“网上开放日”等活动。
在常规活动外,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开展1-2项地方特色活动。特色活动可围绕职业教育服务制造强国战略、乡村振兴战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及服务美好生活等展开,也可以开展特色职业体验活动或职业院校办学成果展示等。
通知明确,本次活动周要把职业教育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重要成果,职业教育改革典型集体和人物,职业教育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作为宣传重点。
据了解,本次活动周教育部等十部门将分别牵头在本系统内组织开展1-2项全国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