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指出,高校要规范课程选用、教学、评价、督导和学分认定等管理制度,不得选用内容陈旧、服务质量差的在线开放课程,不得将在线开放课程考试完全交由在线课程平台等第三方负责。
在严格学生在线学习规范与考试纪律方面,《意见》提出,严禁出借个人学习账号给他人使用,严禁通过非法软件或委托第三方提供的人工或技术服务等方式获取学习记录和考试成绩的“刷课”“替课”“刷考”“替考”行为,严禁以任何形式传播课程考试内容及答案。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由涉事学生所在高校取消课程成绩,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并记入学生档案。
《意见》要求,要健全课程平台监管制度。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建设高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对在线开放课程教学过程实施大数据监测。提供学分课程的平台必须向高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提供开放用户身份数据,开放课程访问数据、学习行为数据以及相关运行数据,便于教育行政部门对课程质量和教学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据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负责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和监督学校落实主体责任,会同国家和省级网信、电信主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治理,建立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网信部门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研判意见,依法对“刷课”APP和违法售卖课程的平台、账号进行处置。电信主管部门将依法处置经有关部门认定的违法违规“刷课”网站和APP。公安部门依法打击利用黑客手段提供有偿“刷课”服务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