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积极做好“保交楼”金融服务,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提供“保交楼”专项借款,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同时,《通知》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受困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做好房地产项目并购金融支持,积极探索市场化支持方式。
《通知》还提出,依法保障住房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鼓励依法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切实保护延期贷款的个人征信权益。对于因疫情住院治疗或隔离,或因疫情停业失业而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以及因购房合同发生改变或解除的个人住房贷款,金融机构可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购房人自主开展协商,进行延期展期等调整,相关方都要依法依规、信守合同、践行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