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这两家企业分别为首创新城镇公司开发建设的顺义区高丽营镇张喜庄村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平谷区大兴庄镇白各庄村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它们的各项标准均符合《通知》要求,成为最先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的两宗项目。
今后,这两宗项目凭认定书即可享受国家及本市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相关支持政策。例如,比照适用住房租赁增值税、房产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免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及采暖费按照居民标准执行等。
下一步,北京市将继续加大力度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同时出台保障性租赁住房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执行居民价格、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导则等一系列配套政策,不断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运营管理支持力度。(记者 鹿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