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稿在新建住宅电梯设置、集中绿地面积、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无障碍设施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其中,在新建住宅建筑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入户层为二层及二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每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电梯,且轿厢深度不应小于1.40米,宽度不应小于1.10米,呼叫按钮的中心距地面高度应为0.85~1.10米。
在场地方面,意见稿要求,新区建设项目集中绿地不应少于0.50m2/人;旧区改建项目集中绿地不应少于0.35m2/人;集中绿地宽度不应小于8m;集中绿地中,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绿地面积不应少于1/3,并应设老年人和儿童活动场地。同时,住宅建筑应配建附属道路应与住宅单元出入口、老年人和儿童活动场地无障碍联通,并应与城市或镇区道路的人行道联通形成无障碍步行系统。
在配套设施方面,意见稿要求,住宅项目应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并应满足垃圾分类收集需求。配套车位数量应根据当地机动化发展水平、住宅项目所处的区位、用地及公共交通条件综合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应配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应设无障碍停车位。
此外,意见稿在安全设施方面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要求公共扶手楼梯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楼梯井净宽大于0.11m时,必须采取防止坠落和儿童攀登的措施。
据悉,意见稿共包括总则、基本规定、居住环境、建筑空间、结构安全、室内环境、建筑设备7部分内容。根据时间安排,此次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8日。待实施后,城镇住宅项目建设、使用和维护必须执行本规范,此次规范不适用于农村住宅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