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暖冬嗨购”促消费活动今日启动

2022-11-28 11:46:04 来源: 新乡网 评论:0 点击:  收藏

关于印发《新乡市“暖冬嗨购”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

《新乡市“暖冬嗨购”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新乡市促消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6日

新乡市“暖冬嗨购”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2〕63号)、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消费加快回升若干措施的通知》(豫商运〔2022〕22号)、《关于2022年下半年促消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贸〔2022〕80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2022年促消费政策的通知》(新政办〔2022〕6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暖冬嗨购”促消费活动

二、实施时间

2022年11月28日-12月31日

三、实施范围

新乡市区辖区,包括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凤泉区、平原示范区、高新区、经开区。

各县(市)参照市区促消费实施方案制定本辖区促消费实施方案,长垣市、辉县市属地财政需筹措不低于500万元促消费资金,其余县(市)属地财政需筹措不低于300万元促消费资金,保证本次促消费工作有效开展。

四、促消费资金来源及资金分配

1.资金来源:市区共筹集促消费资金4300万元(其中市(区)财政2300万元、新飞电器1000万元、大亨电器500万元、八方电器500万元)。

2.资金分配:汽车促消费资金1000万元;家电家具类促消费资金600万元;一般性消费券100万元;成品油专项消费券100万元;康养类产品500万元;新飞电器、大亨电器、八方电器促消费资金用于各自促消费活动;胖东来、新玛特、百货大楼、苏宁易购等企业在活动期间开展让利活动,优惠不设限。

县(市)促消费资金使用由县(市)自行分配。

五、促消费活动承办企业

汽车、家电家具类参与促消费活动企业只限于在新乡注册、统计口径认定的限上企业、培育企业(各类企业见附件)。

六、领导机构

市政府牵头成立新乡市暖冬嗨购促消费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公安局、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城管局、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工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委市政府督查办为成员,统筹落实全市促消费工作谋划、实施及促消费补贴发放工作。促消费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商务局局长为办公室主任。市领导小组不定期召集会议,统筹促消费活动,安排各项工作,解决各类问题。

各县(市、区)政府成立各自领导小组,开展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

七、活动安排

(一)汽车类促消费活动

1.汽车促消费资金共1000万元,要求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自身优惠政策与政府促消费活动叠加使用。

2.补贴标准:对在新乡市区辖区新购5万元(含)以上的汽车按购车价格(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的3%给予补贴,最高单购新车补贴不超过8000元(含)。

3.汽车类消费补贴由消费者通过中国银联云闪付APP网上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后,通过中国银联云闪付APP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

4.申领汽车类消费补贴只限于参与此次活动的限上企业售出新车车辆(参与活动企业名单见附件)。

5.下列情形不在补贴范围:

(1)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购买的各类车辆;

(2)在活动公告发布前已经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在活动公告发布后更换或重新开具发票的;

(3)购买摩托车、三轮车、四轮低速电动汽车、二手车、农用车、载货车、7座以上客车的;

(4)消费者在“云闪付”APP上传的补贴申报材料与车管所登记的车主信息不一致或有矛盾的;

(5)未在新乡市区辖区内完成购置税缴纳(燃油车)和上牌手续的。

(二)家电、家具类促消费活动

1.家电、家具类促消费资金共600万元。

2.家电、家具类产品指单品价格在1000元以上的冰箱、电视、洗衣机、洗碗机、燃气灶具、抽油烟机、集成灶、空调、新风系统、扫地机、吸尘器、热水器和电脑(仅包含台式整机电脑、笔记本电脑及平板电脑);家具类产品指单品价格在1000元以上的家庭器具,包括桌椅、衣柜、鞋柜、沙发、茶几、床及床垫、全屋定制家具等。

3.家电家具类补贴发票单品价格均需满1000元,按照发票金额的10%进行补贴(以元为单位,不进行四舍五入),单人最高补贴不超过3000元。

新飞电器200元以上单品,单人单票累计满1000元以上可享受10%政府补贴。

4.家电家具类补贴由消费者通过中国银联云闪付APP平台网上申请,每人(按个人身份证号为基准)仅能上传3张发票,不属于活动范围内的商品及单品价格不超过1000元的商品,不允许与申领补贴的商品同时开具在一张发票上。经相关部门核准后,通过中国银联云闪付APP平台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

5.申领家电家具类消费补贴只限于参与此次活动的限上企业、准限上企业售出的指定产品(参与活动企业名单见附件)。

6.下列情形不在补贴范围:

(1)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购买的各类家电家具;

(2)化整为零、化零为整或其他不按规定开具发票的;

(3)相关材料信息不一致或有矛盾的;

(4)在活动公告发布前已经开具家电、家具销售统一发票,在活动公告发布后更换或重新开具发票的;

(5)不在促消费活动企业内购买家电家具或开具发票名称与公布活动企业名称不符的;

(6)家电家具类低于1000元的单件商品(新飞除外)。

(三)企业促消费活动

1.新飞电器开展“暖冬嗨购·新飞第九届家电节”专场活动

新飞公司出资1000万元,在全市巡回开展“暖冬嗨购·新飞第九届家电节”等专场活动,给予购新飞消费者按照活动价基础上每台再优惠200—3000元(以现场销售购买直减方式),单人、单票最高补贴不超过3000元;同时购新飞全屋家电,享套购豪礼。同一用户购新飞(含莱博睿)品牌冰箱、冷柜、洗衣机、空调、厨房电器超过任意两个品类,享套购豪礼。针对新飞电器给予单品满200元且单人单票累计满1000元,可享受店内活动叠加政府补贴优惠,开具的单张发票内,必须仅含新飞品牌电器,不得与其他品牌混开发票,单人、单票最高补贴不超过3000元;先到先得,补完为止。

2.大亨电器、八方电器开展优惠叠加促消费活动

大亨电器、八方电器各出资500万元,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购买直降、节能补贴、购家电送礼品促消费活动。先到先得,补完为止。

3.胖东来开展家电优惠叠加促消费活动

在“暖冬嗨购”促消费活动执行期间,消费者在胖东来购买家电(以商场参与满减的品牌为准)除享受政府补贴政策外,可同时参加商场的优惠政策:电视、冰箱、洗衣机、烟机、灶具、净水器,智能门锁,净化器满 1000 元减 100 元现金政策;锅煲类、炊具类、微波炉等生活电器满 299 元减 50元现金政策,以此类推,本次促消费活动结束后商品价位恢复正常。

4.百货大楼、新玛特、苏宁易购等其它商家促消费活动

在“暖冬嗨购”促消费活动执行期间,消费者可按照百货大楼、新玛特、苏宁易购等商家制定的促消费活动,享受满减、以旧换新、绿色节能、购买送礼品等优惠。

以上促消费活动,在享受商家优惠后(具体优惠政策见商家公示),符合“暖冬嗨购”促消费活动补贴政策的,皆可叠加申领新乡市“暖冬嗨购”促消费活动补贴消费券。

八、消费补贴规则

1.促消费活动实行全市(新乡市区辖区)统一安排,扣除省财政补贴外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县(市)促消费活动补贴为扣除省财政补贴外由县(市)财政承担。

2.所有参与汽车、家电家具促消费活动的企业均为指定线下实体企业并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指定范围以外企业不在补贴范围内。

3.承办汽车、家电家具促消费企业须出台自己促消费优惠措施,实现政府补贴、企业优惠和打折减免活动叠加使用。

4.促消费活动补贴申请截止为2023年1月5日,以申请日期为准,先到先得,补完即止。

九、消费补贴申请

(一)提交资料

购买汽车消费者在2023年1月5日前,登录银联“云闪付”APP页面,进入活动页面,按申报页面提示如实上传清晰的消费者身份证正反面、购车发票、完税证明、行驶证、支付凭证等相关信息。上传消费补贴总额不含活动商家补贴和优惠部分。

购买家电家具类消费者,在2023年1月5日前,登录银联“云闪付”APP页面,按申报页面提示如实上传清晰的购货发票原件、消费者身份证正反面、支付凭证原件等相关信息。

(二)材料审核

各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审核义务,及时将经审核无误后材料和信息、按照消费者申请日期的先后顺序统计汇总,并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报送。

(三)消费补贴发放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根据全市促消费消费补贴申请审核结果确定消费券补贴额度及截止期限,经市促消费领导小组同意后落实消费补贴发放工作。消费补贴以电子消费券形式通过“云闪付”APP首页轮播图、首页“热门推荐”、“生活”频道等入口均可领取。

汽车、家电家具消费补贴只能在指定的限上企业消费,在收到消费补贴后30日内消费完毕,超过时限未使用的消费补贴将自动作废,不再进行补发。

十、其他事项

(一)促消费活动遵循公平、诚信原则,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参与促消费活动的企业,要在确保疫情有效防控和落实安全生产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开展,严防抢购等踩踏性事件发生。

(三)参与汽车、家电家具促消费活动的企业要熟知本次促消费活动内容、补贴标准、申报补贴流程等,要设置专人负责提醒和告知消费者需要注意事项,指导消费者及时、准确填报补贴申请、上传各项补贴材料。

(四)承办汽车、家电家具促消费活动的企业要出台企业自身优惠政策与政府促消费活动叠加使用;要加大促消费宣传力度,制定落实政府促消费活动的工作方案、专题促消费活动宣传片,及时报送促消费活动工作信息、工作方案及工作总结。

(五)坚决杜绝经营企业借机涨价等不诚信经营行为,实行明码标价,切实做到依法经营、依规促销,让消费者得到实惠。对有变相加价、不兑现优惠承诺、消极处理消费投诉等行为的商家,取消活动参与资格,列入商务领域诚信红黑榜;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促消费工作职责分工

市商务局负责新乡市促消费活动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信息报送、工作总结和绩效评估;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促消费活动组织开展、监督、审核工作;督促和指导河南银联(云闪付)及各市直单位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保质保量完成业务审核和信息推送工作;落实促消费活动承办企业名单,督促促消费承办商家落实配套优惠措施。

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负责指导新乡日报、新乡广播电视台等市级媒体及各网络媒体,营造促消费宣传氛围,持续宣传报道;关注舆情动态,加强舆情引导。

市发改委负责消费补贴发放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促消费活动承办企业有关信用资格审核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促消费活动资金的筹措与拨付。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促消费活动中市场监管工作;依职责处理消费活动中消费者投诉工作。

市城管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协调落实户外广告投放、行政事业单位楼宇广告持续滚动播出。市城管局负责指导各区城市管理局和促消费活动参与企业开展必要的临时性户外宣传和促销等活动。

市税务局负责家电家具类发票甄别、审核及结果信息推送等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消费者购买汽车上牌、发放行驶证及有关信息推送等工作。

市委市政府督查办负责督导检查各县、市、区和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市领导小组有关促消费活动决策部署情况、履职尽责情况并提出相应工作建议,督导检查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处理结果。

中国银联云闪付第三方电子平台负责消费券发放和消费者申报资料的网络技术支持,统筹公安、税务等责任部门落实关于汽车、家电家具类消费补贴事项审核、信息汇总、结果报送;向消费者介绍使用“云闪付”APP,提供促消费及消费补贴发放全套物料设计(含电子版);消费补贴发放、使用等方面说明、解释、宣传等工作。

(七)此次促消费活动是我市系列促消费重点内容之一,各部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要借助报纸、广播、电视、市内大屏、网络、微信公众号、直播平台等新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宣传促消费活动,营造良好活动氛围,激发消费热情,提振消费信心,进一步促进我市经济稳定发展。

(八)为满足政府财政资金检查、审计等要求,需要认真收集、保存促消费活动有关资料,以便进行检查与核实。

(九)消费者购买汽车、家电家具已经申领消费补贴的,如需退货,需退还政府发放消费补贴。

(十)承办企业有借助促消费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随意提高售卖价格、以次充好、以优惠为名不落实售后服务或降低服务标准、不按规定开具发票、套取财政补贴行为的,经小组成员研究后取消其承办资格,所产生的损失和后果由企业承担。有关单位对其进行相应处罚并且列入我市促消费活动黑名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责任编辑:王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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