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延长供暖时间的公告

2022-03-15 18:52:02 来源: 新乡网 评论:0 点击:  收藏
  根据《新乡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市城区供暖时间为每年11月15日0时至次年3月15日0时。根据天气预报,3月17日后,我市将出现明显的大风降温降水过程,昼夜温差大。市政府决定,城区集中供热时限视天气情况暂延长至3月22日0时,延长期间不再另行收取采暖费用。
  特此公告。
新乡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3月15日
责任编辑:王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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