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道德模范评选结果公布

2022-11-15 11:29:36 来源: 平原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12名同志获得“新乡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10名同志获得“新乡市道德模范提名奖”荣誉称号

本报讯 (记者 李蕊) 11月11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文明委部署,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不断深化“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涌现出一大批事迹感人、品德高尚、群众口碑好的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典型,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树立了道德标杆。

为充分展示我市思想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参与道德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自今年3月起,中共新乡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新乡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组织开展了第八届新乡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

经基层推荐、组织审核、媒体公示、评选组委会评议和群众投票等严格规范的评选程序,市文明委决定授予尤芳海、李振华、闫雪锋、杨文兰、岳金玉、元银贵、李克兴、苏小强、李莹、岳喜红、王喜凤、张宝珠12名同志第八届“新乡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授予郭海燕、崔中凯、邢程、王超红、刘宝山、贾思东、涂博、王学随、王秋珍、于素花10名同志第八届“新乡市道德模范提名奖”荣誉称号。

市文明办还要求,希望受表彰的同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始终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文明风尚的引领者,用先进思想、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全社会,为提升社会道德水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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