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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李文奇) 根据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我市3岁~11岁儿童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全面展开。
为了保障儿童身体健康,构建新冠免疫屏障,经国家相关科研部门的反复论证,近日针对3岁~11岁人群使用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正式上市。
市妇幼保健院防疫科主任栗广华告诉记者,儿童需由监护人陪同前往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
市妇幼保健院从10月30日开始为3岁~11岁儿童接种新冠疫苗,周六周日每天接种八九百例。为了尽快接种,工作人员中午牺牲休息时间。周一到周五学生上课时间,有的家长利用午休时间接种。牧野区荣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李晓表示,为了给下午放学后前来接种的儿童接种,医务人员常常工作到晚间7点多。
工作人员提醒,儿童在接种新冠疫苗时监护人应注意以下事项:
接种新冠疫苗前,儿童和监护人都应做好个人防护,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监护人应如实填写儿童近期身体状况、既往病史和接种禁忌等情况。
接种后观察30分钟才能离开接种点。接种后不激烈运动、接种当天接种部位不接触水。
新冠疫苗不能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至少相隔14天以上。狂犬疫苗和破伤风疫苗除外。
急性疾病、慢性疾病的发作期应暂缓新冠疫苗接种,接种工作需在疾病痊愈或稳定60天后再进行。
使用利妥昔单抗等免疫抑制类药物期暂缓新冠疫苗接种。须在疾病康复后经专业医生鉴定方可接种。
对药物成分有严重过敏反应者、已发生过其他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不宜接种。
正确了解新冠疫苗的知识和接种注意事项,为孩子建立一道强有力的屏障,阻断新冠病毒在儿童之间的传播。
疫苗是预防疾病最好的手段之一,规范疫苗接种,保障孩子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