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范工作机制。实行“2+1”督查工作法,即日常检查、抽查相结合,督查结果每日一排名,确保全面压实各行政村防汛排涝责任。二是建立通报制度。坚持工作通报与工作落实相结合,累计开展现场监督125次,检查重点积水部位11个,发布督查通报9期,现场对积水抽排问题进行督办,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6个。三是强化结果运用。进一步靠前监督,紧盯汛期形势,紧抓排涝工作不放松,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工作效率低下、工作推进不力等问题,一律从快从严从重处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点名道姓通报批评,层层传导压力,以严明的纪律为防汛排涝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曹亚茹)